【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招标公告

【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招标公告

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南京钢铁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

项目编号: XZL-BJ-********-018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幸福路8号

交货期: 2022-09-30

项目范围: 烘烤机、烧嘴

本次招标标段为: 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第一标段)

标的物清单详见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第一炼钢厂立式烘烤器包盖(第一标段)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范围。

4、投标人要求为设备制造商

5、投标单位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07月21日 17时00分2022年07月31日 09时00分

获取方式: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请到门户首页-下载专区-下载【投标管家】工具,在工具中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投标。

标书费: 50.0元 (按项目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请到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然后在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使用投标管家进行投标。同时在手机的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中招互连APP,注册并验证身份后购买上海CA证书。

递交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服务端集中解密

开标地点:鑫智链电子交易平台(www.njxic.com)

七、其他说明

1、非合格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拒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本平台为每位供应商建立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预先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保证金,投标时系统冻结相应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定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被冻结的资金自动解冻;中标人在交纳中标服务费、交纳履约保证金、签署合同后,保证金解冻。

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合格供应商投标前无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除外,具体根据系统提醒进行操作),如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我方有权在所欠其货款中扣除本项目对应的投标保证金(若无货款,则必须补交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停止其一定期限的投标权限。

2、本项目将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可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标额的5%,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处有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的,可以用来抵作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事宜,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同意且承诺其若未主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无须经中标人另外授权,有权将中标人在招标人或招标人的关联公司处的合同项下的已结未付或待结业务的等额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款项金额的财务账做相应扣减调整。

合同履行完毕且确认无异议的,属于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的采购人员联系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属于扣减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应付款项或待结业务款项用于履约保证金缴纳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原路退回至中标人在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账户。中标人不全面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供货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发生履约异常需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的,按优先顺序从:1.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2. 从应付中标人的已结未付账款或待结业务款项金额中扣减;3. 按民事争议等流程执行,履约保证金扣减/不予退还后,中标人仍需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发票,款项扣减金额由招标人开具收据。

4、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新平台目前只接受在线扫码支付或在线网银转账,不接受线下电汇。

友情提醒:

在线扫码充值或银联转账成功后即可下载标书;

发票领取地址:财务部财务共享中心,周会计,联系电话:025-********(款项汇出后7日内可来我司领取发票,若不领取我司将安排邮寄,请务必保证在我司所留地址准确无误);

经常参加我公司投标的,推荐您采用预存方式交纳标书费,后期投标按实扣费。

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上述条款的认可。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理人):张桂梅

联系电话:134*****3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施昊

联系电话: 185*****651

八、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进度款;

2)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3)凭入库单及发票到采购人员处办理报账手续;

4)账龄60-120天(以南钢erp账龄为准),6个月银票。账龄计算:以ERP系统正式报账并形成应付账款时点为起点。

5)超过账龄第8个工作日起至实际支付日,由南钢向收款单位支付对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超账龄付款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利息由ERP系统自动计算并及时计入相应账户;利息费用单独开票、单独核算;利息收取方向利息支付方出具合法的利息发票。

南钢利息付款方式:按客商统计,每年6、12月累计集中付款,客商提供发票报账后付现款,利息付款时如有延期或提前不再额外计息。

6)对支付银票的,如付款日至到期日短于规定期限,则按实际短于天数向供应商收取贴现利息(小于等于7个工作日的免收贴息)。贴现利率为同期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现天数:规定银票期限 (银票到期日 银票支付日)。

利息计算方式同上。

南钢利息收款方式:按合同逐笔收款,利息收款时如有延期或提前不再额外计息。

7)最终合同条款中,10%质保金。

九、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
联系人:佘女士
电 话:021-********
电子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

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5-******** 19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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