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2022年公路维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浑南区2022年公路维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2022年公路维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7-22 至 2022-07-29
撰写单位: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浑南区2022年公路维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2022年公路维修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浑南区2022年公路维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
采购需求:

一、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

1.1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第 1 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含施工安全生产费用,计入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投标人须充分考在此基础上额外尚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中予考虑,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

1.2本工程采用最高限价及分项工程限价(单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工程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及《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82-2018)、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综合人工工日单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 辽交公水发(2019)183号》、材料价格参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沈阳市2022年5月份价格及市场询价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在报价文件中改动招标人给定的相关费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施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单价进行结算。

1.2报价要求

(1)施工用电和水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因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发生的费用应认为己含入其他支付项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岀资人不另行支付(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承包人必须为其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3)投标人的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缺陷修复工作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补批准。

(5)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采购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材料所需的一切费用,所需费用均应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将另行支付。

(7)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道路通行所采取的各项必要措施,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将另行支付。

(8)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间断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将另行支付。

(9)本项目承包人的临时用地选址应由投标人自行调查解决,各投标人应对临时用地位置和面积合理设置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所需费用均已含量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将另行支付。

(1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可以与其他工程等发生的干扰与交叉,并将因此带来的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将另行支付。

(11)施工时以设计桩号为准,当道路里程碑与设计桩号不符,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以确定具体处理方法,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施工时不得破坏路面下埋设的电缆、管道等设施。做好各种原材料的试验检测,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若量单无可考虑不适用)。

(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投标人作为15条款号款名称编列内容征收对象的所有税费,包括因国家实际营业税改增值税征收税费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化,均包含在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中,招标人不将另行支付(增加或扣减),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向招标人出具各支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13)本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2.4其他要求

①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②施工现场施工时所用的电和水设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③竣工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施工期间由于疫情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⑤本项目设立最高限价及分项工程单价报价,不允许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及分项工程单价。

2、磋商后的最后报价

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根据最后报价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使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总价与最后报价一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做为合同附件。

  1. 工程量清单(另附)

    ★三、人员管理要求

    中标后,进场施工人员应列表登记统一管理,登记表后应附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沈阳市健康绿码。

    ★四、机械要求

  1. 使用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同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到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世家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科、郑小飞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维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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