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税务终端机售后服务招标公告

智能税务终端机售后服务招标公告





丹东市税务局智能税务终端机售后服务项目,已由丹东市税务局批准设立,购买方式核准为比价,项目业主为丹东市税务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购买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竞价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价。

一、项目概况

1.1 本次竞价项目的地点:丹东市税务局八楼(丹东市滨江中路139号)

1.2 项目实现目标 : 为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提升办税服务及管理效率,实现“一次不用跑”,丹东市税务局打造网格化管理的税收管理新体系,在全市范围内设立智能终端机方便纳税办理涉税业务。鉴于丹东市税务局现有的智能税务终端机使用情况,普遍超过三年的使用时间。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智能税务终端机的故障情况也越来越多,纳税人投诉率高对应的售后维修保障也需要及时跟上,以保证智能税务终端机的正常运行,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品质。

为提升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使用智能税务终端机办税满意度,保证纳税人遇到故障后可以随时随地寻求到服务单位的技术支持服务,通过设立多种途径为纳税人解决问题。现需要对全市范围内59台已使用3年以上的智能税务终端机购买售后服务以此来实现以上工作目标,。

1.3 项目需求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质量要求

(1)智能税务终端应用程序的技术支持

税务端软件产品要求实现7*8小时提供系统运维支持,要求竞价商确保采用如下方式提供技术咨询:

①各服务区内要求有至少2条专用电话线作为服务热线

服务时间:5*8小时;

②对24小时响应的服务需求提供专用的通讯联系方式并及时响应第一线用户的问题。移动热线需对应城市、地区维护工程师手机。

服务时间:7*24小时;

③客户服务中心热线

服务时间:5*8小时

④响应要求:

呼叫中心要求设有防漏接功能,对占线电话,客服人员会主动回拨以保证技术咨询电话接通率为100%;

出现疑难故障,现场项目实施工程师不能解决问题,立即提升至第二级技术支持响应中心,响应中心需提供电话支持、远程网络支持。如果故障级别最高,第二级技术支持响应中心的工程师上门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直至解决问题。

(2)智能税务终端的设备服务

强调提高服务素质,追求纳税人满意度,真诚为纳税人服务,要求竞价商做到下几点:

1.在所有税务征收机关驻点,现场处理企业问题,人员合理配备,出现问题、故障在0.5小时内响应;对于59台使用三年以上智能税务终端机每季度提供1次进行系统巡检服务,每月提供1次硬件巡检服务。

2.在每个城区设置1个售后技术服务网点,人员合理配备,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实现便捷的服务。

维修场所搭建了必要的维修环境,设立维修服务电话热线,热线接听率达100%。

3.所有技术人员符合相关专业要求,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技术人员对税务业务有一定了解和认识,掌握主管税务机关相关管理制度(或规定);

4.履行对用户服务承诺,保证用户满意度达95%以上;

5.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保密制度执行。

6.在服务期限内,当提出服务要求时,需要承诺在两天内或厂家所规定的比两天更短的时间内到场服务。

7.在服务期限内,如需要更换零部件,保证在一周内完成,并保证所供零部件的性能和作用不低于原配置。更换配件产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8.每三个月提供一次全面检测。在软件升级时,上门提供升级服务。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竞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竞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条件。

2.3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2.5竞价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拥有竞价产品的合法经营权;

2.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7竞价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竞价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8竞价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竞价;磋商竞价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磋商竞价商。

2.10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竞价的不能参加本次竞价。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领取竞价文件请携带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行为记录证明(包括:信息概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红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等内容);

上述材料除标注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谢绝领取;

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7日

领取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901室(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9号)

四、竞价文件的递交

4.1 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7点,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901室(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9号).

4.2 竞价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方式为: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竞价商。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10月27日17点前,将回执加盖印章原件送达采购人,予以确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39号

联系人:何佳

电话:0415-*******



标签: 终端机 税务 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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