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师学院部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技师学院部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技师学院部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 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2ZFCG0729

项目名称:南京技师学院部分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需求:包括不限于教学楼、宿舍楼、体育馆模拟系统高清改造、社会化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传输改造、存储及平台扩容,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预算:84.05万元

最高限价:84.0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2.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 25日至2022年7月 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盖章版文件:

(1)、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件制作费: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 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执行。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材料中需提供甲方签字的现场勘察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负责。

6、本次招标中标人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附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参照货物类100万基准费率1.5%*中标价*年限)下浮 80 %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7、信用体系: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核心产品:24口POE交换机

9、备注: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因疫情防控需要,若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政府部门颁发的疫情发生地区导致无法进入开标会现场,又无法提供相关核酸证明材料被拒绝进入评标现场的,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25-********


标签: 分监控系统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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