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I2厂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高新I2厂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10: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I2厂房改造提升项目已由/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2]189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规模对高新I2厂房一层、夹层和二层进行改造提升,提升面积约4500平米。主要建设设备机加工间、设备组装间、设备原料储备间、材料配置洁净间、动力间等。安装中央空调、洁净空调、净水设备、供气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2、工程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中央空调、洁净空调、净水系统、供气系统等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装修设计、弱电、强电施工图设计(不含电力增容部分)、给排水综合设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不含电力增容部分),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中央空调、洁净空调、净水系统、供气系统等专项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装修设计、弱电、强电施工图设计(不含电力增容部分)、给排水综合设计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不含电力增容部分),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设备采购安装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或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说明:类似业绩指2019年7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业绩。(1)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则指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业绩;(2)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设计可提供以联合体成员名义参与过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或单独的设计业绩,施工可提供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参与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独的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并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接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时对所有投标人查询上述情况)。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工程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从事相关设计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师职称;(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存在其他在建工程;(3)设备采购安装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存在其他在建工程。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2 09:00至2022-07-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8-1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志海 | 联系人: | 陈冬烨 |
电话: | 0315-******* | 电话: | 031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sl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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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房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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