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团文艺下乡演出所需配套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文工团文艺下乡演出所需配套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XJNSPSCG〔2014〕019号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皮山县文工团文艺下乡演出所需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2、文件编号:XJNSPSCG〔2014〕019号
3、采购单位名称:皮山县文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1)设备名称及数量:包一:大型豪华客车(宇通)1辆;包二:道具运输卡车(星锐)1辆、全自动豪华流动舞台车(带LED显示屏)1辆;包三:流动舞台车配套设备(专业音响、灯光、乐器等)。
(2)采购预算价: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4)交货地点:皮山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所投产品必须经国家工信部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提供免征公告及相关批次(包一、包二);
(4)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且在和田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投标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和田地区售后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需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免征公告及批次(包一、包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投标,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7、供应商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休息)。
8、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到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包一:6000.00元;包二:5000.00元;包三:7000.0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5年01月13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供应商的评标办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办法。
12、开标时间:2015年01月13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皮山县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14、采购代理机构名地址:和田市纳瓦格路河滨巷地区国税局家属院21号楼2单元1201室
15、联 系 人: 武亮
电  话: ****-******* (传真) 150*****111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不明事宜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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