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空调末端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大悦城空调末端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成都大悦城项目己由成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核准[2013]20-23号批准建设,招标备案号:成发改核准[2013]20-23 号,项目业主为卓远地产(成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卓远地产(成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末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DWA14Z100010-3’
二、招标项目:成都大悦城空调末端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法规筹集
四、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大悦路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38万平米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空调末端设备供货、安装指导及调试服务。
(具体数量及规格详见设备清单)。
设备定位:进口或合资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参与投标的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及CRAA认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条件: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市场准入条件的要求;近3年内完成不少于3个500万元以上空调末端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已签订的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4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25日9:00—12:00;14:00—17:00在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卓远地产(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711号大合仓商馆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139号四川广电国际大厦7楼
传真: ***-********
联系人:唐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
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庆,田忠林
办公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b@cofco.com
审计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丽娟
传真:010-8561 9852
手机:138*****509
电子邮箱:zlzdsjjcb@cof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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