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曙光湖智造城项目-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片区勘察设计
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曙光湖智造城项目-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片区勘察设计
本招标项目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曙光湖智造城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自筹及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虎峰大道西延段以北、黛山大道以西、重壁山大道以东、黛山水库以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片区规划面积约9平方公里,位于虎峰大道西延段以北、黛山大道以西、重壁山大道以东、黛山水库以南,主要包括公园、河道治理、市政道路、桥涵、学校、工业厂房、停车场、土石方平整、绿化、综合能源站等与之相关的配套设施。
2.3 R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45 亿元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30 亿元
R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5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1)勘察内容:本次勘察工作含地质勘察、外业见证、地勘审查等。勘察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按照现行工程勘察的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的要求,完成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地质勘察(一次性详勘)、超前钻施工勘察(如施工过程中遇不良地质等情况或根据业主要求需进行此项工作)等全部各项工作,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场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等,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施工期间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
(2)设计内容: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片区范围内的公园、河道治理、市政道路、桥涵、学校、工业厂房、停车场、土石方平整、绿化、综合能源站等与之相关的附属配套设施等满足该片区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工程方案设计(估算、局部控规修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服务工作等;最终单个项目设计深度,以招标人指定为准。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要求负责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报批报审工作,并根据报批报审部门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提供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的设计与技术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完成办理结算审计(核)等规定事项等工作的服务。)
注:规划区域内所有单个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严格按照招标人项目推进需要以及工作通知(指令)开展地质勘察、方案设计(估算、局部控规修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费计费基数按区政府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金额进行确定;若因客观原因设计工作仅开展至初步设计阶段时,设计费计费基数按区发展改革委核定的相应工程费用概算进行确定。未得到招标人工作通知(指令)擅自开展设计工作的,招标人有权单方不予认可设计内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勘察设计期限:暂定36个月
2.5.1 勘察服务期限:单个项目方案设计通过后,招标人下达《勘察进场通知书》后的40日历天内提供正式勘察报告。若出现其他不可控因素,勘察周期根据实际情况顺延,由勘察单位与业主方共同协商确定。
2.5.2设计服务期限:
2.5.2.1方案设计(局部控规修编、估算):根据招标人项目推进时序,在收到招标人工作通知后30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报规设计方案(含估算);
2.5.2.2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通过审批、提交勘察成果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
2.5.2.3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2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正式施工图(含预算)
2.5.2.4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设计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2.5.2.5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Ⅱ、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专业类别单位,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类工作;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条规定的设计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条规定的勘察资质,仅承担本项目的勘察类工作;
(3)投标时须按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依法对该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4)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共同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 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6)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招标人: | 重庆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付老师 | 联系人: | 任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150*****984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片区曙光湖智造城项目-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片区勘察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商银行重庆璧山支行 |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 |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 650*****0004052-******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 |
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璧山区支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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