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的招标公告
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的招标公告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D-F********CWZ
项目名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一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二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三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解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3)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4楼评标区2号评标室(政采云系统上递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瓯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4楼评标区2号评标室(政采云系统上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各位供应商: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温州营商环境,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要求,温州政府采购项目现已开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活动,有意向供应商根据文件要求提交《温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详细操作及流程请点击:https://ggzy.wzzbtb.com/wzcms/ggtz/*****.ht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8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振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896
质疑联系人:吴振建
质疑联系方式:189*****8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瓯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传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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