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信号设施正常维护(标段一~二)(第2标段)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信号设施正常维护(标段一~二)(第2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 穗财建【2014】198号批准,并且本项目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公安局现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设施正常维护项目(标段一~二)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 标 人:广州市公安局

地址:广州市起义路

联系 人:蔡 工 联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联系 人:赵工 联系 电 话: 136*****835

投诉 电 话:***-********

三、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辖区范围内。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广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设施正常维护项目,整个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每个标段的承包范围主要包括)设备维护,是指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含单点和)中交通流量检测部分、控制主机部分、通信部分(线路和设备)、交通信号灯,以及它们配套的杆件、管井、管线、电源、机房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等;(

标段号

项目地点(下列大队是指交警大队所管辖的区域)

标段一

越秀、荔湾、海珠、白云二、内环路、高速一、高速二交警大队辖区(共计587个路口);

标段二

东山、天河、黄埔、芳村、白云一、高速三交警大队辖区(共计607个路口)

以上路口数是年3月份的统计数,在维护周期内,外单位新建的交通灯路口办理移交手续后,纳入相应交警大队辖区的维护范围。

五、招标控制价:标段一:1476万元;标段二: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合同期限:

八、定标原则: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原则如下:

1

九、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投标人年1月至今完成过城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

5

6

十二、资格确定方式:

2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招标办,电话:;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月 19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

(企业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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