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L2022010

DFL2022010

地块编号DFL*******出让方式挂牌
地块名称平高六路与丰杉线交汇处 报价方式按总价
是否标准地
地块位置平高六路与丰杉线交汇处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地块面积*****.75平方米 竞买保证金180万元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起始价360万元
出让年限50年加价幅度5万元
容积率(FAR)FAR≥1.0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07-22 15:00
建筑密度(D)D≥40%挂牌起始时间2022-07-15 08:30
绿地率(GAR)GAR≤20%挂牌截止时间2022-07-25 10:30
行业类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投资强度(≥)195万元/亩亩均税收(≥)9万元/亩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6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0.0005吨/万元
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0%
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1、该地块为“标准”工业用地,产业类型:铝合金模板及铝制品家具配套产品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95万元/亩,单位增加值能耗≤0.26吨标煤/万元,亩产税收≥9万元/亩,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0.*****吨/万元。 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竞得人成为受让人不得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不得用于商品住宅房开发建设。2、出让人负责地块红线范围外三通(即通路、通水、通电)。地块红线范围内五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信、通有线电视、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用地范围内应设置的公共建筑或附属设施及周边的基础设施等,均由竞得人按黎川县园区管委会规划要求建设施工。消防、环保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江西黎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与江西黎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与黎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4、受让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要取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书(如环评报告书、商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生产污水排放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项目开工后,受让人必须按照工业项目“标准用地”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部门和江西黎川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工业项目“标准用地”事先约定条件进行竣工验收。6、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地块,在设计、建设中不仅要符合黎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详规,还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在报县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7、受让人后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如要用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在书面通知黎川县园区管委会后,受让人方可进行。8、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地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地下人防设施以及地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和省、县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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