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知法遵法用法采购”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月的通知

关于启动“知法遵法用法采购”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月的通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之际,财政部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协助,共同举办“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呼市财政局以此为契机,启动“知法遵法用法采购”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月,通过多种形式推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二、活动内容

(一)知识竞赛。知识竞赛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进行。参赛人员可通过关注“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中国政府采购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知识竞赛”进行注册答题;也可通过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链接参与竞赛答题。(详见附件1中“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二)征文活动。征文活动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进行。征文主题围绕展现20年来政府采购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取得的成就以及对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促进反腐倡廉、推动政府治理、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的作用;分析目前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意见建议。(详见附件1 中“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征文启事”)

(三)培训讲座。培训讲座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进行。围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执行中的难点、疑点问题,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答疑解惑,做好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宣讲落实工作。

(四)座谈交流。适时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评审专家等,就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绿色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电子保函推广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点对点”、“面对面”开展交流。

(五)开展调研。对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在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过程中存在问题,摸清政府采购法规政策掌握程度,探索新思维、新路径,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

三、奖励机制

(一)旗县区财政局。各旗县区财政局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组织宣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于10月10日将参加人数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对参与人数排名前5的旗县区财政部门,我局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法治财政建设考核评价中给与加分。

(二)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知识竞赛为契机,加强对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以主管部门为单位,积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对参与人数排名前10的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在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设立的奖项基础上,对认真组织参赛单位进行再表彰。

(三)个人。“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主办方设定个人奖106名。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0名。获奖名单将在提交正确答案的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获奖名单将于10月底在中国财经报社纸媒和新媒体上刊登。同时,对参加知识竞赛的个人视同完成政府采购培训学时,竞赛中得分满分的视同完成40学时培训课程,得分90分以上的视同完成30学时培训课程,得分85分以上的视同完成20学时培训课程,凡是参加竞赛的均视同完成10学时培训课程。对参加征文活动的个人一律视同完成20个学时的培训课程。已参加过培训并获得的学时可顺延至下一年度。

四、其他

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参加“知法遵法用法采购”暨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活动月系列活动,适时可通过制作展板、发布通知、广播电视宣传、现场答题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面,形成“知法遵法用法采购”的氛围,推进政府采购法治建设,助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pdf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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