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车联众物流分拣库招租招标公告

耿车联众物流分拣库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宿迁市耿车联众物流分拣库招租

项目编号

E**********SQ202*****254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7月2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8月8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宿迁市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98******J

所在地: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君临国际广场东写字楼1001室

出租行为批准文件:公司董事会决议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高压防护绿地东侧

参考面积

7067.48m2

租赁期限

3年

经营范围

物流分拣库

其他说明

项目用地面积约20.8亩,地块南侧紧邻耿车电子商务产业园,距高速出入口仅600米,距沙集镇淘宝村仅2公里,交通便利,物流价值较高。

出租标的

评估情况

年租金评估价

120.43万元

评估机构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地仁合(宿迁)房估字2022第004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宿迁市产发集团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月11日

租金

挂牌底价

122.70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1.首年租金与第二年租金相同,第三年租金在首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

1.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成交后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首年租金,后两年租金需依照合同约定在每年的规定截止日前付清。如有逾期,将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重新组织出租。

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0%,于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事项说明

1.本次招租共一处房产,整体打包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经营范围为物流分拣库,承租方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3.出租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出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夏经理, 153 1273 7891。

4.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承租方实地察看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6.意向承租方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9.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出租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承租方承担。

10.承租方如改变使用功能应提前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图纸,在取得出租方书面认可后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租方应针对新的使用功能自行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报审消防主管部门取得验收凭证。

11.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出租评估价、出租底价均为含税价。

2.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出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承租费缴纳比例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消防、房产维护、维修等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缴纳。如因逾期缴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需提前书面申请并得到出租方书面认可后方可转租。

6.承租方要服从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7.出租方应当承担对出租房产的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制止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应当终止合同。

8.租赁期内,承租方可依法依规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合同到期后,该房屋装修、装潢的全部产权属出租方所有。

9.承租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承租费。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引起出租房产拆迁,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

10.承租期内,承租方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时,将承租房屋在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如承租方拒不让房,则出租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强行收回房屋(室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承租方的丢弃物,任由委托人处置),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出租方承担。

12.房屋以现状对外承租,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其他出租条件详见《合同》。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苏地仁合(宿迁)房估字2022第004号;

2.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8日18:0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的: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以自然人身份报名的: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3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18:00。

3.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注明项目名称。

(1)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意向承租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或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意向承租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承租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承租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承租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出租方已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4.2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方或交易机构的;

5.2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3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4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6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7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出租方签订合同、交纳租赁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8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出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3.于签订合同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首年租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往后每年租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缴纳首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承租期满或承租合同终止后,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租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于缴清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1.本次出租不收取服务费。

2.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宿迁市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谷先生:186*****431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胡先生:0527-********

招租房产明细表

序号

位置

面积(m2

年租金底价

(万元)

租期

(年)

履约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西侧,东至S250连接线

7067.48

首年租金与第二年租金相同,第三年租金在首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

3

首年租金的20%

13

整体打包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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