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合镇尖峰至凤村村道、安塘至石角水库村道、棠密至荔枝水库村道、马铺毡至大洞村道硬底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双合镇尖峰至凤村村道、安塘至石角水库村道、棠密至荔枝水库村道、马铺毡至大洞村道硬底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双合镇尖峰至凤村村道、安塘至石角水库村道、棠密至荔枝水库村道、马铺毡至大洞村道硬底化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招标[2014]93、94、95、96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双合镇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鹤山市双合镇尖峰至凤村村道硬底化工程,起点位于凤村、终点位于尖峰,路线全长2345米,K0+820-K1+960路段,路基宽3.5米,路面宽3.0米,两侧各为0.25米土路肩;其余路基宽4.0米,路面宽3.5米。两侧各为0.25米土路肩,15厘米厚6%水泥稳定石屑基层,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不少于4.0Mpa。土建工程投资约119.54万元。

2.2鹤山市双合镇安塘至石角水库村道硬底化工程,(1)主线:C线起始桩号为CK0+00-CK1+245.724,起点位于安塘村,终点位于石角水库,路线长1245.724米。(2)支线:A线起始桩号为AK0+000-AK0+210.423,路段位于长岗村,路线长210.423米。(3)支线:B线起始桩号为BK0+000-BK0+129.316,路段位于月山村,路线长129.316米。A、B、C三条线路全长约1585米,路基宽4.0米,路面宽3.5米。两侧各为0.25米土路肩,15厘米厚6%水泥稳定石屑基层,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不少于4.0Mpa。土建工程投资约 85.30万元。

2.3鹤山市双合镇棠密至荔枝水库村道硬底化工程,起点位于棠密村,终点位于荔枝水库。路线全长2892.7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两侧各为0.5米土路肩,15厘米厚6%水泥稳定石屑基层,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不少于4.0Mpa. 建安工程投资约165.04万元。

2.4鹤山市双合镇马铺毡至大洞村道硬底化工程,(1)主线:起始桩号K0+000-K0+710.908,起点位于马铺毡村,终点位于打洞,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两侧各为0.5米土路肩,路线长710.908米。(2)支线:A线起始桩号为AK0+000-AK0+190.757,线路位于西金竹,路基宽4.0米,路面宽3.0米,两侧各为0.5米土路肩,路线长190.757米。(3)支线B、C起始桩号为BK0+000-BK083.019以及CK0+000-CK0+050.787,起点位于下古岗村,路基宽4.0米,路面宽3.0米,两侧各为0.5米土路肩,路线长133.806米。工程路线长共约1035.5米,15厘米厚6%水泥稳定石屑基层,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不少于4.0Mpa。土建工程投资约 54.11万元。

2.5、建设地点:鹤山市双合镇。招标项目的内容为土建工程;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近年(2011年1月1日-至今)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月 22日至 201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和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填写《鹤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书》(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一式两份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由报名日起至投标结束日止要存放在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待中标结果公示后方予退回。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份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月14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双合镇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138*****066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鹤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华路163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2014年1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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