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十二站至北疆X204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十二站至北疆X204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十二站至北疆X204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十二站至北疆X204建设项目监理,已由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十二站至北疆X20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2022】4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呼玛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十二站至北疆X204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呼交字【2022】6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省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呼玛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呼玛县Y501县道K122+020桩号右侧,Y501县道向北,去往呼玛县,Y501县道向南,去往十二站乡,沿乡道X204去往北疆乡。路线途径嘎啦河村,终点与S215省道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5.50km。路线起点位于与S215省道平面交叉。路线终点位于与S215省道平面交叉,215省道原有里程碑桩号K130+900附近。
2.2建设规模: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叉工程。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基宽度采用7.5m,横断面布置为0.5m土路肩2×3.25m行车道+0.5m土路肩。本项目全长25.50km路基土方*****.778m3,沥青混凝土路面165.782km2,浆砌片石边沟366m,公路用地******.7㎡,平面交叉7处。全线设中桥1座52m,小桥1座20m,涵洞5道。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里程25.50km,主要包括标志、标线等。
2.3监理服务期:1165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435日历天,验收与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质量目标要求: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5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特殊路基处理、排水防护、桥涵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等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26,688.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10km的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10km);
(2)至少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0km的三级(含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km);
注:①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投标人业绩应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资格,持有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如在2011年1月1日后取得的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0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5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呼玛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玛县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457-*******
招标人:呼玛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呼玛县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457-*******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451-********-846
电子邮箱:yw10@zzgj.net.cn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0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人 |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公路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 投标人需对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情况做出承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撤离,并由投标人做出可撤离承诺)。 |
注:1.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在60周岁以下。
2. 岗位登记须附查询截图并说明查询网址。
3.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道桥、交通专业。
4. 应附项目总监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带有社保机构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以证明相关人员的社保关系,具有相应效力)。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按投标人须知要求填写)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4家银行之一。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线申请保证保险。系统以收到的电子保单作为保证金签收的依据。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签章。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 分 主要人员:25分 其他因素: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
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分值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0分 |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10分: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大纲(监理方案)是否可行,能否充分满足本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要求进行评定,合理可行得8.3~10分;比较合理得6~8.2分; (2)监理措施10分: 根据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其他事项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等各项措施的合理可行得8.3~10分;比较合理得6~8.2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1)对本工程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非常准确得4.1~5分;比较准确得3~4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处理措施有效可行得4.1~5分;基本有效可能得3~4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对投标人所提建议的合理可行性、可实施性、项目针对性进行评分,很好得4.1~5分;较好得3~4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1)具有高级职称加5分。 (2)除资格审查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外,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业绩的,每增加1项加5分,最多加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 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E2=0.5 | |||||||
2.2.4(4) | 其他因 素 | 业绩 | 25分 | 监理单位业绩 | 25分 | 近10年(2012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全线长度不少于10km的公路施工监理业绩,并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指: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日期以施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25分。 |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用评价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情况如下: | ||||||
注: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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