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新福北线(环湖路)B段道路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州滨海新城新福北线(环湖路)B段道路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TR榕2022-014号
致: 福建省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皇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豪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新福北线(环湖路)B段道路工程已由长乐江田镇自来水厂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江田镇自来水厂,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江田镇自来水厂,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K=12%,发包价******.3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滨海新城新福北线(环湖路)B段道路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9时00分至2022年7月29日17时00分00秒(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201】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22年8月8日09时30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8 月8 日09时3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201)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标书收款凭证原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江田镇自来水厂
地址:长乐市江田镇敬老院边,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2*****666,传真:/
联系人: 陈国康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201,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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