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粒子(碘125)植入治疗技术防护预控评价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放射性粒子(碘125)植入治疗技术防护预控评价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开展关于放射性粒子(碘125)植入治疗技术防护预控评价服务,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调研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放射检测等内容。
2.具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中服务范围应含有核医学等内容。
3.具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中体现已取得《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标准认证或者提供标准表更文件。
4.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三年内未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学科发展建设需要,拟开展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相关技术纳入核医学诊疗项目管理。医院3号楼一层64排CT作为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操作场所,3号楼五层呼吸科病房、七层肿瘤科病房共设置3间粒子植入病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新开展的放射性诊疗建设项目行职业病危害预、控评价等相关工作。
2.专家评审环节至少需要2名国家级专家,共5名专家与会。
三、费用结算
全部服务内容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发票并提交给院方后 10个工作日内,院方凭防护预、控评价报告和全额正式发票等材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全额费用。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包含检测、评审、验收、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标注核医学资质项目;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副本中标注已取得《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标准认证或者提供标准表更文件;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具体检测方案;
7.三年内未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承诺函;
8.法人授权委托书;
9.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
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9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七、六、报名要求:
八、请各供应商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请按要求上传材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采购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端操作手册),并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3号楼旁活动板房一层后勤处2。
九、联系人:廖先生 0591-********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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