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2022至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2-G1-220132-ZDYR)质疑答复函

钟山县2022至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2-G1-220132-ZDYR)质疑答复函

质疑人:西林县华嘉食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西林县八达镇欧艺商城A栋一楼S-13号

法定代表人:劳登辉

联系电话:156*****823

我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收到质疑人以快递方式递交的钟山县2022至2023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食品采购(项目编号:HZZC2022-G1-******-ZDYR)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认真核实,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1)生产技术能力”将在贺州市范围内的农田占地数值大小作为评审因素违法。

答复: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的要求,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

(2)本项目的供应对象为钟山县内的各中小学校,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有着较高的要求,在学生正常上课期间,要求供货商必须每天供应相应食品到各中小学校,特别是蔬菜方面供应,每日要供应*****名学生的用量,同时又要求蔬菜类要保持新鲜,所以要求项目所在地市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农田种植地,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性以及食品的正常供应,也充分体现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1)生产技术能力”将在贺州市范围内的农田占地数值大小作为评审因素,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的规定,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3)冷库冷冻力(低温冷库-15℃~-20℃)、(4)专用食品冷库冷藏能力(中温冷库0℃ ~8℃)、(5)农产品专用分拣和仓储车间”要求投标时投标人须附设立在贺州范围内冷冻库、冷藏库、分拣和仓储车间有效证明材料违法。

答复:

本项目的供应对象为钟山县内的各中小学校,对食品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在学生正常上课期间,要求供货商必须每天供应相应食品到各中小学,特别是鸡鸭鱼肉等方面供应,每日要供应*****名学生的用量,同时又保证食品的质量。本项目履约时限为2022年秋季学期和2023年春季学期,项目于2022年8月2日开标评标,确认中标人后签订合同时间已是约2022年8月19日,距离本学期学校开学时间已经不多,同时又必须确保食品的质量及正常供应,不影响各中小学的教学生活,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市内具有冷库(低温冷库 -15℃ ~ -20℃)、专用食品冷藏库(中温冷库0℃ ~ 8℃)、农产品专用分拣和仓储车间,是供应商履约能力的一种体现。若供应商于中标后再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并不能有效保证食品的质量和正常供应,也将会影响到钟山县内各中小学的学生及教师的教学生活,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将在贺州范围内的冷冻库、冷藏库、分拣和仓储车间来作为评审因素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的规定,不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配送服务能力”将从业人员设为评审因素违法。

答复:

本项目的供应对象为钟山县内的各中小学校,总共有128所,要求在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内,供货商必须每天供应相应食品到各学校。为不影响各学校的教学生活,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要求供应商配备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来作为评审因素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的“服务方案分、企业管理制度”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在贺州市具有净菜加工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行为;评审因素使用“基本满足、满足、详实、详细、完整”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且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将这些非量化指标或标准作为评分标准违法。

答复:服务方案及企业管理制度体现供应商的技术能力、服务能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体现,且都设有相应的评审标准要求,各档次已细化量化。评审因素设定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规定。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5:评标办法的内容“(1)货物可追溯性分”要求投标时提供相关供货商的供货合同(或授权书)、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行为。

答复:

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其关系到钟山县内的所有中小学校的师生切身安全,不容忽视,而食品来源追溯是确保食品安全的一种有效方法。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是供应商的履约能力的体现。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将货物可追溯性来作为评审因素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6:评标办法的内容将“(4)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产品等)”作为加分项,是属于评审因素不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的违法行为。

答复:

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产品等)是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设置的评分因素。本项目采购内容未列入节能、环保产品名录内,不享受该政策得分。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活动。

答复: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故不予采纳质疑请求。

如质疑人对我公司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钟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营养 义务教育 食堂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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