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2日19: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2日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3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33*****466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女士0898-********

项目概况

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F2022-120

项目名称:乐东县尖峰镇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水土保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3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纳税机构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起始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1.6、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磋商保证金;1.7、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分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以上申请人资格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 以上材料验原件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陈先生133*****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11-1号濠江花园A栋竹韵阁15层15C房            

联系方式:高女士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  0898-********

 

标签: 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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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宇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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