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自卸车招标公告
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自卸车招标公告
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自卸车项目招标公告
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受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就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购置垃圾自卸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垃圾自卸车项目
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4】18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采购内容:A、4缸5吨平头自卸车2辆;B、6缸5吨平头自卸车1辆;C、2.0装载机1辆(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
5、交货地点:罗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2)投标单位所投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 12月 22日—2014年12月 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七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提供原件);
5、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7、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龚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856
集中采购机构: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杜女士 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 传 真:0376—2175920
2014年12 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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