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旅客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旅客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2-22 13:48:55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旅客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3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开始日期: | 2014-12-22 13:48:55 | |||
联系人: | 侯建明 | 截止日期: | 2014-12-25 13:48:55 | |||
联系电话: | ********5069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小天竺一街21号 | |||
联系邮件: | houjm1768@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正常售后服务,请投标单位提供售后服务承若。 2、需备机(送修超过30天需提供备机)。 3、投标人所投报价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费用,我单位不在另付任何费用。 4、要求投标人提供原厂7*24驻场维修服务。 5、所有设备的安装应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6、其他竞价要求参见需求文件:《旅客满意度评价器竞价需求文件》。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417.rar&type=attachment">****************417.rar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其他专用设备 | 盛视 | MV1011 | 台 | 230 | 原厂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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