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4 10:3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岐山县-2022-0005

项目名称: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

******

1(项)

枣林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现统一布局、优化配置和区域共享的原则,在发展绿色经济的同时,注重对区域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强调资源的合理、高效、循环利用,实现资源环境无污染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村垃圾处理事业的发展。;主要功能或目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达到全覆盖,实现各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箱垃圾不杂乱、不堆放、不存量、不腐败的收集清运目标,做到村庄街道无白色、秸秆、有机垃圾等垃圾,收集点干净无杂物,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需满足的要求: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规划编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枣林镇2022年生活垃圾外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中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凭证为准);
10)供应商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8月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使用捆绑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主题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供应商按要求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磋商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

5.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磋商时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代表参加,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开标现场未提供防疫承诺书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开标室(防疫承诺书在报名时由代理机构发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枣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枣林镇政府

联系方式:138*****87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6号新兴翰园B座2-163

联系方式:153*****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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