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LNG2022年7月拟发标采办(第六批)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浙江LNG2022年7月拟发标采办(第六批)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浙江LNG2022年7月拟发标采办项目(第六批)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浙江LNG灭火器维修服务 | 浙江LNG接收站厂区内及海洋石油(宁波)大厦灭火器因过期失效、损坏、训练等原因有反复充装需求,为做好废旧或失效灭火器的管理,使公司灭火器补充、更换更加时效性、专业性,需外委完成灭火器维修工作。 | 2022年7月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能力,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并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以下服务业绩(a、b两项满足其一即可): a.消防器材检测服务 b.灭火器充装服务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人员资质如下: 1)至少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 2)至少6名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人员,其中至少2名为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 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4)提供前述人员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前述人员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不限于劳动合同、各类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等任一能证明前述人员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 | |
2 | 浙江LNG丰田系列公务车辆定点保养、维修服务 | 浙江LNG现有2台丰田柯斯达中巴车,2台车分别购置于2018年11月和2020年4月。为消除车辆故障隐患,确保车辆处于优良的性能状态,需要对丰田系列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修。 | 2022年7月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应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的一汽丰田品牌经销商,授权书或授权合同应在有效期内,授权范围包括售后业务。 | |
3 | 浙江LNG东风本田系列公务车辆定点保养、维修服务 | 浙江LNG现有4辆东风本田CRV,4台车辆购置于2011年7月。为消除车辆故障隐患,确保车辆处于优良的性能状态,需要对东风本田系列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修。 | 2022年7月 | 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应答人应为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的东风本田品牌经销商,授权书或授权合同应在有效期内,授权范围包括售后业务。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虛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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