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民田间学校遴选通告

漳州市龙海区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民田间学校遴选通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扎实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就地就近开展农业相关技能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及《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龙海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龙财农〔2022〕91号),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通过合作方式在全区公开遴选建设2所及以上农民田间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本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各种提供农业服务相关社会团体组织。

二、遴选条件

1、经营主体注册登记一年以上,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县级以上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优先考虑。

2、经营主体所属或合作基地合同期不低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3、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和一定产业规模,自有或合作农业基地以种植类为主,粮食种植面积30亩以上,园艺水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设施蔬菜种植面积20亩以上。

4、有固定的培训教室,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基本条件,能承担对周边农民相关技术、信息服务,能提供农产品营售等电商培训的企业优先等。

5、申报单位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有一定的产业带动能力,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骗取财政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或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

三、建设程序

1、申请单位须提交农民田间学校申请表、建设计划、申报承诺书、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取得相关的荣誉证书等材料,将申报材料整理成册(3份),经乡镇场审核并签署意见予以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后提交局务会研究确定;确定名单在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建设。

2、申报单位应在本年度内完成建设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包括有农民田间学校培训设施设备采购、培训耗材购置,新型小农具等实习实训材料,展示、展览宣传设施等清单及正式票据,培训实施情况等材料整理成册。

3、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申请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形成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给予拨付建设补助资金。

四、建设要求

1、有培训场所。有一个可供30名以上学员学习的培训教室;有一套包括电脑、投影仪、音箱、直播设备等现代教学设施设备及教辅实习材料;有可供现场教学的实习实训场所,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示范展示、观摩和实际操作。

2. 有管理机构。组建由田间学校依托单位管理为主、农业农村局科教股等培育管理机构参与的工作班子,负责示范基地的建设运行管理。每个基地要求明确一位辅导员,具体组织开展学员的实训、咨询和服务等。

3. 有师资团队。组建由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部门专家教授、基地技术专家以及乡土人才等为主的师资团队,开展实习实训、经验讲授、跟踪服务等。

4. 有管理制度。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基地运行管理制度,包括实习实训制度、跟踪服务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5. 有典型示范。有一批通过基地引领带动的典型示范户,供学员学习、观摩和推广。

6. 有组织培训。开展培训、交流观摩活动3次以上。

7. 有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及时归档。

五、建设补助

1.资金来源。补助经费列入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子项目。

2.补助方式。采用以奖代补(后补助)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配置师生桌椅、投影仪、音响以及其他必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培训耗材、实习实训材料、新型小农具以及展示、展览宣传设施等。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苏燕生,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

附件:漳州市龙海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申请表

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漳州市龙海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申请表

年度: 

申请

单位

法人

代表

注册

地址

产业类型

联系人

示范产业

师资能力

联系电话

产业规模

接待能力

申请单位概况(包括基地权属、建设时间、资金投入、创业孵化能力情况、授课教师和辅导员配备、培训设备、生活设备、推广手段、项目整合、运行机制等简要情况,200字以内

申报单位

签章

本单位申请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将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完成实施建设内容。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场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类型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种农业经营主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层农技推广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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