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九江镇英明社昌大经济社厂房(原板材厂)招标公告

南海区九江镇英明社昌大经济社厂房(原板材厂)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委托,定于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3时30分在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301会议室),举办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一厂房(原板材厂)竞投租赁会,本项目采用现场报价(明标)的竞租方式进行出租,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意向竞投人前来报名。

一、厂房出租的基本情况:

1、厂房面积总合计:占地面积4460平方,无房产证。

2、标的物所在位置: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内(详细见附图);

3、出租的起止期限:从2015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共10年;

4、交易底价:321120元/年,即6元/月/平方米;

5、租金收取方式及递增情况:每月收取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必须于每个缴租期第一个月的5日前缴清应缴租金。合同期内,第一个月的租金由2015年2月1日起计收,租金每五年递增10%。

6、竞投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签订合同时交按金¥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合同按金,待租地期满后时全部退回(不计利息)。

7、使用范围要求:按上级和镇政府规划要求使用。

二、注意事项:

1、租赁物业如遇国家、政府建设征收、征用的或片区整体转让开发等情况,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对此应无条件服从。但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期满之日起解除。甲、乙双方在收到补偿的情况下有关属乙方投资的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属甲方投资的机械设备的搬迁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甲方投资的建筑物业的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对建筑物业装修、改建的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其中,乙方的占有比例为:建筑物业装修、改建的补偿费×合同履行剩余期限(期限以年为单位计算,但当年不计算在内)/合同期限,甲方占有比例为:建筑物业装修、改建的补偿费×合同已履行期限(期限以年为单位计算,当年计算在内)/合同期限,甲方不另作任何形式的补偿。甲方已收取的租金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多退少补,并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2、水费、电费、垃圾费及治安费于次月5日前向甲方缴纳,如水、电增容一切费用乙方负责。

3、租赁物业使用功能(用途)为工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涉及板材产品、喷漆、电锯,锅炉的企业不能进入,由于村民意见太大,另厂外不能停放集物、产品)

4、竞得人与合同签订方必须为同一人,竞投竟得人必须自己经营,厂房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更名、转租和流转,若出现上述情况,我经济社恕不办理更名、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商铺确认等一切手续。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竞投,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均可参加竞投。不接受联合竞投。3个(含3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参加竞投才能开投。

四、竞投标的物的现状及竞投底价

标的物现状为:三通,地上有建筑物,均按现状招租。即参照拍卖竞价方式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0.5元/月/平方米叫价,价高者得。如一人举牌投标,不低于底价成交,每次叫价在上一标价的基础上递增0.5元/月/平方米的金额(或倍数)增加,价高者竞得,口头应价可高于递增金额数。

五、竞投流程和手续办理

1、到 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办公室领取本须知并将竞投保证金存入指定的如下帐户内:开户行:南海农商银行沙头英明支行,户名:户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英明村昌大股份合作经济社,帐号: ****************8 ,且必须注明资金用途为“竞投保证金”,并携带竞投保证金入帐单原件及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至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办公室办理竞投登记手续,并领取竞投保证金收据。

2、竞投交易会定于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九江镇政府E座3楼301会议室)召开,具体召开时间如下:

2014年12月30日15时30分;

竞投人应于竞投交易会召开当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之间至竞投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凭竞投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办理领取号牌手续,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3、竞投者竞投成功后,应当场在《竞投成交确认书》签名按指模或签名盖章并交还号牌,并于现场拿《竞投成交确认书》及与英明昌大经济社签署《物业使用权租赁合同》,逾期未能签署上述文件的,视为竞投者自动放弃昌大经济社有权没收其竞投保证金。在签署合同的五天内,竞得人应交付当月租赁费。

4、竞投者竞投未能成功的, 应当场将竞投号牌交还,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凭竞投保证金入帐单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昌大经济社办理退款手续,昌大经济社将无息退还竞投保证金。

六、竞投保证金和竞投号牌

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参与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规定交纳至指定的帐户内,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竞投租赁资料索取及咨询答疑时间和竞投租赁报名时间如下:2014年12月22日至月2014年12月26日下午5:00前止(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节假日除外);

七、竞投意向人的资格条件规定

1、参加竞投租赁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证照,经英明昌大经济社查验;如竞投者未能参加,需委托他人的,还需同时带备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英明昌大经济社以参加竞投租赁者报名时出示的身份证姓名为合同签订的乙方。

八、竞投租赁方式:

1、竞投者报价次数不限,但第一次举牌必须是在竞投租赁底价加0.5元/月/平方米的金额起叫(竞投者必须有三家以上,交易价不能低于底价),以后每举一次牌在上一标价的基础上按0.5元/月/平方米的金额(或倍数)增加。

2、竞投者竞投时,必须服从主持人的裁决。竞投者举牌叫价,经主持人三次重申后,仍无人应价的,主持人宣布该竞投者竞得,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否则,所交竞投租赁保证金不予返还;

3、主持人宣布竞得号码后,英明昌大经济社与竞投者双方即进行办理确认手续;

4、竞投者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贿拍,不得阻挠其他竞投人叫价,不得阻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投租赁资格,并没收其竞投租赁保证金。

九、其他事项:

1、竞得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规定缴纳各种规费;

2、英明昌大经济社以参加竞投商铺竞投报名时出示的身份证姓名或证照登记名称为合同签订的乙方。

3、竞得人如在竞得标的物后,不按期与英明昌大经济社签订合同的,英明昌大经济社将没收竞得人竞投保证金,标的物由英明昌大经济社收回,另作处理;

4、商铺使用权出租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物业使用去租赁合同》,内容以最后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为准;

5、商铺使用权竞得人原则上不准转租、转借。确须转租的,须向英明昌大经济社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英明昌大经济社有权终止合同。

十、竞投须知

1、竞投者须全面阅读有关招租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竞投租赁会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招租单位咨询。竞投者应到现场踏勘招租标的物。竞投者一经报名及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的,即视为竞投者对招租文件及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招租文件所规定的有关事项承担责任。

2、凡参与竞投租赁者,必须要有三人以上竞投资格意向人报名,视为同意并完全了解英明昌大经济社本次竞投租赁活动全部内容,并承认本次竞投租赁的结果。(如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经济社另行处理)

3、鉴于场地有限,每个竞投人或竞投人之委托代表人限带不超过一个助手进场参加竞投会。竞投人凭竞投号牌进场。

4、本次公告后至竞租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次竞租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在佛山市九江镇政务网资产交易信息公布栏:http://jiujiang.nanhai.gov.cn/cms/html/4282/column_4282_1.html、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镇街公告:http://www.nh0757.net/zhenjie.phptid=8网站发布,请意向竞投人密切留意。

十一、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

联系地址: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社办公室

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189*****788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滨路8号(九江镇政府)E座3楼

联系人:谭先生 朱小姐

联系电话:****-********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英明昌大经济股份合作社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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