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26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7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3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0
第一章磋商邀请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为: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注: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本次采购提供以下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单位,请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qq.com%EF%BC%89%EF%BC%8C%E9%87%87%E8%B4%AD%E4%BA%BA%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5%90%8E%EF%BC%8C%E5%B0%86%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4%BB%A5%E9%82%AE%E4%BB%B6%E6%96%B9%E5%BC%8F%E5%8F%91%E9%80%81%E8%87%B3%E4%BE%9B%E5%BA%94%E5%95%86%E6%8C%87%E5%AE%9A%E9%82%AE%E7%AE%B1%E3%80%82">将下列资料(详见第2条)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qq.com),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2、报名资料: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份(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0:3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8月4日10:00分至2022年8月4日10:30分)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8月4日10: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本项目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7号华馨商务楼六楼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
邮编:******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8-********
传真:/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定向采购 | /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0万元/年(含税、税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采购人预算内执行。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万元/年(含税、税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注: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
4 | 服务期限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次年合同。 |
5 | 磋商情况公告 | 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 |
6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 |
7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8-********。 |
8 |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8-********。 |
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 |
10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8-********。 |
11 | 供应商质疑 |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28-********。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7号华馨商务楼六楼。 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3 | 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 |
14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三年服务费用限价总和计算,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服务类)下浮20%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15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
16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五、六大点内容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9.资格预审文件的构成
本项目无资格预审。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应随时关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由于未及时关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按照规定报名成功并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邮件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邮件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3.1供应商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施工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13.2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4.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实质性要求)
16.1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6.2 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6.3 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和最后报价)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2.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8.9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本磋商须知附件二“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20.2报价表在磋商后,由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
20.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资格预审和评审22.资格预审
/六、成交事项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3.3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24.成交结果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购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6.签订合同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本项目合同不接受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缴纳。
31.合同公告
/
32.合同备案
/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8)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十、其他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定之外的资格条件。
2.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且不得在确定采购结果和签订采购时又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材料是双面的,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新办公区面积约2000平方米,根据公司目前人员配置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模,职工人数约120-150人。现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办公区域及食堂等后勤保障服务,包括整个食堂人员管理、食辅材加工制作、营养健康安全、用餐服务、餐厅餐具保洁及办公区域安全、卫生、会务等服务,并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负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食堂服务:主要为公司全体员工提供全年一日两餐(早餐和午餐为基本服务项目;晚餐、节假日用餐、来访人员用餐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饮食服务,并及时提供应急保障和外送餐服务。成交人根据双方约定的餐饮服务要求,结合食堂运行情况,合理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制订日常管理、节能管理、安全责任及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节能减耗、服务优质,向采购人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满足采购人相关需求。
2、办公区域服务:主要为办公区域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会议服务等后勤保障服务。成交人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要求,结合办公区域运行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二)劳务派遣人员配备及要求
成交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标后必须与每一名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人身安全、日常管理等事项,采购人不参与成交人内部人员管理。其他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成交人劳务派遣人员总数不得少于8人。
其中:
1、成交人劳务派遣到采购人的管理及劳务服务的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1.1前台经理:
(1)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食堂、餐饮及前台服务管理经验,具有机关单位食堂管理经验,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
1.2行政总厨兼厨师长:
(1)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食堂管理经验,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厨师证(三级及以上),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近3年内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酒店餐饮服务工作经历1年以上;
(3)擅长川菜、家常菜系列以及桌餐制作;
(4)工作责任心强。
1.3接待、会务、专职服务员
(1)具备一定的礼仪知识和接待常识,形象气质佳,身高1.58米以上,35 岁以下,女,高中及以上文化,会较为标准的普通话,身体健康,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
(3)满足该项目正常服务所必需的要求;
(4)具有1年以上接待或餐饮服务经历的女性。
1.4其他人员:
(1)工作责任心强;
(2)满足该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要求;
(3)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其它: 成交人负责处理本项目合同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及其他纠纷;成交人负责对该项目用餐、后厨、包间等区域进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消毒、保洁等工作,每日提供食品均需分类留样备查并做好记录; 成交人负责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负责为合同期内发生工伤等安全事故的成交人的派遣员工办理工伤鉴定、费用支付及垫付、保险理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三)餐饮菜品要求
增加特色品种,完善质保措施,确保就餐质量;定期更换菜品,荤素搭配合理,每个星期不重复,每月至少一个新菜;为保证饭菜口味,每半年需更换主要厨师;保证饭菜的热度;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 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专用冰箱中保存至少48 个小时,并做好留样表登记工作。
★(四)食堂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资格证书、健康证原件交采购人审核,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存档。
2、成交人除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外,食堂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供应食品及其它服务。
3、成交人须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配套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
4、成交人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以及用电、用气等安全,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如果在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采购人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测评活动,并根据检查、测评意见进行改进。成交人必须守法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并接受采购人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管。
6、用餐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就餐期间应保证餐厅环境整洁。每周菜品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供应,因审核不通过的菜品须立即更换。菜品质量、口味须保证不低于本地区中等规模以上口碑优良的餐厅水平。
7、成交人须提供相应标准的公务接待餐菜单供采购人选择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并建立相应菜品库。
★(五)设施设备要求
1.餐厅、厨房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冰柜、冷藏库、冷冻库、抽油烟机、操作台等所有大型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餐具由采购人提供。
2.采购人投入的餐厅设施和厨房设备等,成交人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做好养护和维修(须建立养护维修制度并做好记录),成交人进场前与采购方确认设施设备清单。对不锈钢制品要做好日常保养,对排烟系统和隔油池每半年进行1次以上清洗疏通并做好记录。经营期间,如因操作失误、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成交人负责维修与赔偿。
3.食堂炊事用具存放整齐,使用得当。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4.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违规操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成交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
2.成交人对厨房、凉菜间、洗碗间、包间、大厅等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4.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5.食堂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防止食品污染;原料进出库必须验收登记;
6.成交人做好菜品留样并保存记录;
7.成交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要求做好餐厨垃圾、过期食品收集清运处理。
8.劳务派遣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接触熟食时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食堂工作人员成交人负责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成交人要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按时进行卫生检查,每次要有记录;有防鼠、防蝇、防蟑螂、防尘、防潮等措施。采购人随时抽检卫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人整改。
(七)办公区域服务要求
1. 办公区域及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桌椅、工作台、电子触摸屏、垃圾桶、各种指示牌、各种设施、设备的开关面保持干净、无污渍;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2.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表面干净,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积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3.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4.大扫除:每月做卫生大扫除一次(包括消防器材、楼梯踏步的扫除,车辆出入口上方玻璃雨棚的清洗等)。每季度对平台玻璃雨棚进行清洗一次,每年在雨季前对化粪池、隔油池、雨污排水管进行一次疏淘;按实际情况做好办公区环境卫生消杀及除“四害”工作。
5.会议及讲解服务
①内容概述:负责本单位的会议中心、会议室统筹协调和会务服务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落实;负责24小时服务电话、来访人员接待服务、事件(突发事件上报、报修、投诉等)记录处理及反馈工作;负责日常回访及走访工作;报刊、杂志、邮件的收发工作;负责会议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②具体要求:
A.统一接受会议预定,统筹合理安排会议室。
B.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提供高质量的会议服务(包括:人员职责划分、服务礼仪标准、应急处置等)。
C.按照会议的规格配置相应的物品(根据会议主办方要求做好会场布置、座牌制作、协助文件分装、影视音响设备调节、空调调节、开水、毛巾等服务)。
(八)应急要求
1.成交人应制订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预案;
2.成交人应制订消防(火情、水情、漏气、漏电)应急预案;
3.成交人应制订食品突发事件(含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4.成交人应制订单位出现流行性传染病时餐饮服务应急预案。上述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
★(九)节能要求
成交人应建立食堂区域内的水、电、气能源使用管理和节能制度,采购人随时查检能源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季节变化及月均能源消耗,考核能源消耗情况,能源消耗超过月均消耗10%以上的部分,由成交人支付费用。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每月10号前,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个月的劳务费用(劳务费按年度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等额支付)。乙方未按照前述规定按时提供付款所需的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支付费用且无需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XX项目
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XX年XX月XX日
格式1-1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XXXX(加盖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XXXX(供应商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X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3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日期:XXXX
格式1-4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2-1
封面:
(正本/副本)
XX项目
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XX年XX月XX日
格式2-2
一、报价函
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报价总额(首轮)为小写:/年(大写:/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有)。
(3)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所需服务,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年 | 税率 | 备注 |
1 | 按国家相关规定 | 含税,据实结算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实施、售后服务费、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税费、保险和其它费用等。
2、本报价表为首轮报价。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XXX(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格式2-3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存在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
八、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第二章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
十三、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XXX;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XXX。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4
三、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1、食堂服务方案;
2、应急服务方案。
格式2-5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格式2-6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1 | 管理人员 | |||||
… | ||||||
2 | 服务人员 | |||||
… | ||||||
… | … | |||||
… | … |
注:1、附人员应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明、执业或职业资格证(若有)、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等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
日期:XXX
格式2-7
六、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格式2-8
七、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年 | 税率 | 备注 |
1 | 按国家相关规定 | 含税,据实结算 |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服务实施、售后服务费、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税费、保险和其它费用等。
2、本报价表为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XXXX(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说明:此表为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格由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格式不变),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磋商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
第八章评审方法
1.总则1.1 根据先行相应法律法规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磋商采购评审方法。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书面说明情况。除2.1.2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磋商。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2.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2.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2.6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2.2.6.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供应商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的语言、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
2.2.6.2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响应文件仍中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2.6.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
(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2.6.4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2.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3报价
2.3.1除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以外,供应商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前,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评审:
(1)供应商首次报价超过“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第3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3.2资格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两轮(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3.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现场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3.4供应商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5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直接确定了采购项目采购价格的,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了的采购项目采购价格进行报价,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否则其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2.4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得分高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7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7.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8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9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0供应商澄清、说明
2.1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0.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13磋商活动结束后,发现资格预审过程中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磋商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此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经过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认可,同意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的,可以直接重新实行资格性审查,并重新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磋商评审。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一 | 报价部分 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共同评分因素 |
二 | 履约能力 24% | 24分 | (一)类似项目履约经验(8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每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类似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履约经验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 说明:①同一甲方单位的多个相同履约经验不累计得分;②提供完整合同/协议复印件,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二)人员配置(11分)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前台经理:每有1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4分,最多得4分。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每有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最多得3分。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每有1人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 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面点师:每有1人具有三级及以上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的劳务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类似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否则对应的得分项不得分。 (三)投标人企业认证(5分) 1.供应商具有认证范围与物业管理或餐饮服务有关,且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2.供应商具有认证范围与物业管理或餐饮服务有关,且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供应商具有认证范围与物业管理或餐饮服务有关,且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 |
三 | 食堂劳务服务方案 34% | 34分 | 一、整体方案 根据供应商的整体方案进行评审,应包括①服务理念;②定位目标;③人员配备;④机构设置及框图;⑤组织实施;⑥服务内容;⑦各项指标的承诺及完成措施。以上7项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管理制度 根据供应商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应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人员管理制度;③厨房卫生清洁管理制度;④设施设备安全操作制度;⑤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上5项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三、应急方案 根据供应商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应包括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②员工人身等安全管理的应急方案③停水、停电、停气应急方案④火灾应急方案和自然灾害应急方案⑤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①上述内容存在不足系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设施设备配置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应急预案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管理方案或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磋商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四 | 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32% | 32分 |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内容应包含①项目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能组织;②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③安全制度;④物业考核制度和办法。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二、物业管理制度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物业管理制度,内容应包含①服务理念和管理水平;②保洁服务制度;③客户服务制度;④会议服务制度。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三、服务措施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措施,内容应包含①环境卫生维护方案;②会议服务方案;③客户服务方案;④培训计划。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四、应急措施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措施,内容应包含①发生火灾、水浸、及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②公共卫生事件、水电气系统、设施设备系统、雨污管网系统的应急措施;③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措施;④新冠疫情应急措施;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不足、不切实际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①上述内容存在不足系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人员专业与项目岗位要求不匹配;设施设备配置与项目要求不匹配;技术环节不规范或漏缺项;实施操作流程不规范或漏缺项;方案内容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实施过程或质量控制措施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应急预案不规范或漏缺项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管理方案或具体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磋商文件响应综合评定为准。 | 技术类评分因素 |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分值不予认定;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故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不作体现。 |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5.1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5.2 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5.3 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5.4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5.5 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5.6 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5.7 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5.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6.2 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6.3 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6.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6.5 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6 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6.7 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第九章采购合同
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乙方在响应时的书面承诺
4.成交通知书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采购有效服务期年,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续签次年合同,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一
(二)服务标准
详见附件一
第四条 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采购项目合同金额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年);本合同按月支付,每月劳务费用为¥元/月(大写:人民币元整/月)。
2.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每月10号前,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个月的劳务费用。乙方未按照前述规定按时提供付款所需的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支付费用且无需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3.乙方按国家和成都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工作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4.若因国家政策及市场原因确需调整劳务外包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年末根据能源消耗情况,如有超过月均消耗10%以上部分,由乙方在一个月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对乙方的劳务服务工作有权提出工作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 甲方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3. 甲方对本物业区域内的劳务服务事项享有知情权,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坏的,相关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4.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将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5. 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能胜任工作、发生重大失职、违纪违法的,甲方可以提出退换要求,乙方应予以支持并于 2 日内给予调换。遇乙方人员辞职的,乙方应在2日内补充人员。乙方未及时予以调换或补充人员的,甲方有权减少支付当月服务费的30%。
6. 如果因乙方原因如内部劳资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等,导致其派往甲方的人员不能完全履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调查原因,也有权了解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甲方可以暂停支付服务费用;如经甲方催告,乙方限期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导致甲方遭受行政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2.工作人员由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行聘用、监管,食堂聘用人员必须符合餐饮行业从业标准,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现场工作管理和安排。
3.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设施设备、用具损失,乙方应按照市场价予以赔偿。设备设施、用具因正常使用造成损耗,必须按甲方的正常报损程序办理手续。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就餐服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5.乙方应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及操作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对服务工作及菜品品种进行改进。
7.乙方应根据甲方预定的临时性工作餐做好各项接待工作,不得以此要求甲方额外支付费用。
8.乙方不得利用食堂对甲方人员以外的人员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甲方以外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9.乙方应负责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安全工作,工作人员工伤、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应确保合法、合规地与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负责解决与工作人员产生的一切劳资纠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视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一个月劳务费作为违约金。
2.若因乙方原因(如乙方人员罢工等)导致不能按时供餐情形时,甲方可自行采购第三方供餐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单位形象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或能力,或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合同项下的相关工作转托他人,或乙方有违反合同第五条的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除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外,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且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①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或者更换服务人员的,或者乙方两次以上更换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②乙方没有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因乙方未妥善处理与服务员工劳资关系导致甲方遭受损害的;
③乙方有其他行为,导致甲方无法行使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的;
④乙方存在拖欠、扣减或挪用等损害服务员工权利的;
⑤甲方拟撤销外包服务或因政策需要撤销服务的。
5.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更换服务人员导致乙方解除与该服务人员劳动合同或与该服务人员产生劳资纠纷的,乙方依法产生的费用或补偿,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因此增加服务费或进行任何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并于本协议签署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区县级(含)以上政府政策调整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与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含该日)内以本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将有关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提供给对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影响。
3.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响终止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与对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除外。
第九条 其他
1.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3.如本合同尚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中载明的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通讯地址,一方向另一方作出通知,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乙方:
(盖单位公章)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服务要求、标准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商旅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及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采购人新办公区面积约2000平方米,根据公司目前人员配置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模,职工人数约120-150人。现采购一家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办公区域及食堂等后勤保障服务,包括整个食堂人员管理、食辅材加工制作、营养健康安全、用餐服务、餐厅餐具保洁及办公区域安全、卫生、会务等服务,并对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负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三、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食堂服务:主要为公司全体员工提供全年一日三餐(早餐和午餐为基本服务项目;晚餐、节假日用餐、来访人员用餐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饮食服务,并及时提供应急保障和外送餐服务。成交人根据双方约定的餐饮服务要求,结合食堂运行情况,合理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制订日常管理、节能管理、安全责任及应急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节能减耗、服务优质,向采购人提供安全、健康、营养、美味的餐饮服务,满足采购人相关需求。
2、办公区域服务:主要为办公区域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会议服务等后勤保障服务。成交人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要求,结合办公区域运行情况,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二)劳务派遣人员配备及要求
成交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中标后必须与每一名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人身安全、日常管理等事项,采购人不参与成交人内部人员管理。其他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成交人劳务派遣人员总数不得少于8人。
其中:
1、成交人劳务派遣到采购人的管理及劳务服务的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1.1前台经理:
(1)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食堂、餐饮及前台服务管理经验,具有机关单位食堂管理经验,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协调能力;
(3)工作责任心强。
1.2行政总厨兼厨师长:
(1)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和丰富的食堂管理经验,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厨师证(三级及以上),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近3年内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酒店餐饮服务工作经历1年以上;
(3)擅长川菜、家常菜系列以及桌餐制作;
(4)工作责任心强。
1.3接待、会务、专职服务员
(1)具备一定的礼仪知识和接待常识,形象气质佳,身高1.58米以上,35 岁以下,女,高中及以上文化,会较为标准的普通话,身体健康,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
(3)满足该项目正常服务所必需的要求;
(4)具有1年以上接待或餐饮服务经历的女性。
1.4其他人员:
(1)工作责任心强;
(2)满足该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要求;
(3)无犯罪和失信记录。
2、其它: 成交人负责处理本项目合同期内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及其他纠纷;成交人负责对该项目用餐、后厨、包间等区域进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消毒、保洁等工作,每日提供食品均需分类留样备查并做好记录; 成交人负责承担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负责为合同期内发生工伤等安全事故的成交人的派遣员工办理工伤鉴定、费用支付及垫付、保险理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三)餐饮菜品要求
增加特色品种,完善质保措施,确保就餐质量;定期更换菜品,荤素搭配合理,每个星期不重复,每月至少一个新菜;为保证饭菜口味,每半年需更换主要厨师;保证饭菜的热度;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 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专用冰箱中保存至少48 个小时,并做好留样表登记工作。
★(四)食堂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资格证书、健康证原件交采购人审核,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存档。
2、成交人除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外,食堂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供应食品及其它服务。
3、成交人须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配套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禁出现任何破坏采购人工作秩序的行为。
4、成交人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以及用电、用气等安全,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如果在服务期内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成交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5、成交人应无条件接受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采购人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测评活动,并根据检查、测评意见进行改进。成交人必须守法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并接受采购人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管。
6、用餐时间由采购人确定,就餐期间应保证餐厅环境整洁。每周菜品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供应,因审核不通过的菜品须立即更换。菜品质量、口味须保证不低于本地区中等规模以上口碑优良的餐厅水平。
7、成交人须提供相应标准的公务接待餐菜单供采购人选择或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餐,并建立相应菜品库。 ★(五)设施设备要求
1.餐厅、厨房所需的炉灶、桌椅、蒸饭设备、冰柜、冷藏库、冷冻库、抽油烟机、操作台等所有大型设施设备及相关配套餐具由采购人提供。
2.采购人投入的餐厅设施和厨房设备等,成交人须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做好养护和维修(须建立养护维修制度并做好记录),成交人进场前与采购方确认设施设备清单。对不锈钢制品要做好日常保养,对排烟系统和隔油池每半年进行1次以上清洗疏通并做好记录。经营期间,如因操作失误、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成交人负责维修与赔偿。
3.食堂炊事用具存放整齐,使用得当。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
4.设备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违规操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成交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
2.成交人对厨房、凉菜间、洗碗间、包间、大厅等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
4.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5.食堂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防止食品污染;原料进出库必须验收登记;
6.成交人做好菜品留样并保存记录;
7.成交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要求做好餐厨垃圾、过期食品收集清运处理。
8.劳务派遣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接触熟食时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食堂工作人员成交人负责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成交人要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按时进行卫生检查,每次要有记录;有防鼠、防蝇、防蟑螂、防尘、防潮等措施。采购人随时抽检卫生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人整改。
(七)办公区域服务要求
1. 办公区域及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保持地面材质原貌;桌椅、工作台、电子触摸屏、垃圾桶、各种指示牌、各种设施、设备的开关面保持干净、无污渍;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
2.公共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各种隔断表面干净,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渍、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积尘;玻璃干净无水渍;洗手台干净无积水,面盆无污垢;各种管道表面干净无污渍;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倾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
3.消防栓、消防箱、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扬声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消防栓外表面光亮、无印迹、无积尘,内侧无积尘、无污迹。
4.大扫除:每月做卫生大扫除一次(包括消防器材、楼梯踏步的扫除,车辆出入口上方玻璃雨棚的清洗等)。每季度对平台玻璃雨棚进行清洗一次,每年在雨季前对化粪池、隔油池、雨污排水管进行一次疏淘;按实际情况做好办公区环境卫生消杀及除“四害”工作。
5.会议及讲解服务
①内容概述:负责本单位的会议中心、会议室统筹协调和会务服务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落实;负责24小时服务电话、来访人员接待服务、事件(突发事件上报、报修、投诉等)记录处理及反馈工作;负责日常回访及走访工作;报刊、杂志、邮件的收发工作;负责会议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②具体要求:
A.统一接受会议预定,统筹合理安排会议室。
B.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提供高质量的会议服务(包括:人员职责划分、服务礼仪标准、应急处置等)。
C.按照会议的规格配置相应的物品(根据会议主办方要求做好会场布置、座牌制作、协助文件分装、影视音响设备调节、空调调节、开水、毛巾等服务)。
(八)应急要求
1.成交人应制订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预案;
2.成交人应制订消防(火情、水情、漏气、漏电)应急预案;
3.成交人应制订食品突发事件(含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4.成交人应制订单位出现流行性传染病时餐饮服务应急预案。上述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
★(九)节能要求
成交人应建立食堂区域内的水、电、气能源使用管理和节能制度,采购人随时查检能源使用情况,同时结合季节变化及月均能源消耗,考核能源消耗情况,能源消耗超过月均消耗10%以上的部分,由成交人支付费用。
★三、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续签次年合同。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履行合同第2个月开始,每月10号前,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上个月的劳务费用(劳务费按年度合同金额的十二分之一等额支付)。乙方未按照前述规定按时提供付款所需的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支付费用且无需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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