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扬武镇马鹿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招标公告
新平县扬武镇马鹿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招标公告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
|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新招公2014-51 | |
| 新平县扬武镇马鹿村 | |
| 施工 | |
| 土地整理 | |
| 约213.409公顷。 | |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贰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 是 | |
| 2014-12-22 9:00 | |
| 2014-12-26 17:00 | |
| 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吉新街16号二楼 | |
| 金亮 | |
| (0877)******* 传真:(0877)******* | |
|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金额:100元/份,售后不退);一家企业法人及资质只接受一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单位介绍信(原件);7、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和复印件)。截止2014年12月22日若投标申请单位已中标(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新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未完成合同工程量(或合同金额)的50%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报名。二、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若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有效投标申请单位数量大于10家时,评委将对所有通过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前10名作为本项目正式的投标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0家时,评委将不再进行评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申请人均列为本项目正式投标单位。 | |
| 一、新平县扬武镇马鹿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以1个标段进行招标,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二、工期:120日历天。三、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 |
| 一、本次招标人同时招标的新平县老厂乡保和(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平县扬武镇马鹿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平县水塘镇水塘等(6)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平县扬武镇扬武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平县者竜乡竹箐等(4)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平县者竜乡腰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新平县扬武镇赵米克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中,一家投标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参与以上多个项目投标,但最终只能中标1个项目。二、投标申请单位为本工程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及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5年(2009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26日)内企业或个人有行贿记录的,该投标申请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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