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2022年弃置井井场恢复辅助作业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2022年弃置井井场恢复辅助作业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2022年弃置井井场恢复辅助作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2-XJK23-GC01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2022年弃置井井场恢复辅助作业己由新疆油田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油新财字【2022】2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2022年弃置井井场恢复辅助作业招标。

2.2服务内容:

1、抽油机底座基础、现场信号杆基础破除及拉运清理;2、流程管线割除;3、现场保温盒、废流程管线、废旧控制箱、污泥罐回收;4、按安全标准要求平整满足施工需求的井场;5、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恢复井场周边地貌;6、建立封井标识碑并固定。

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人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3.授标原则:

(1)此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综合得分排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质量、技术保障、安全环保、售后信誉等方面综合评价出性能价格比最优的中标候选人。对中标候选人选择时,经排序,若排序至入围最后一名出现综合评分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照商务报价低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得分、商务报价都相同,则技术分高者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入围原则:

家数确定法。若投标人>3家时,前3中标,若投标人≤3家时采取末尾淘汰。

(3)本次招标为集中招标,按上述比例确定中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选定服务商。工作量份额分配比例按照以下原则:

序号

名次

份额比例%

名次份额比例%

1

第1名

100%

40%(浮动±10%)

2

第2名

35%(浮动±10%)

3

第3名

25%(浮动±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安全、健康、环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从事该项目必要的人员、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4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设备要求:主要设备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

3.6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7.财务要求:

2019、2020、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19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8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9.信誉要求:

3.9.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3承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9.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6信誉要求

3.9.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生产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9.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8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9.9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保证金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人应于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7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http://www.xjfgs.com: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公司

联系人:马晓鹏;联系方式:0990-*******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系人:黎曼

电话:099*****219

2022 年7月25日

,新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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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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