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服务机构(第四批)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服务机构(第四批)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工程服务机构(第四批)协议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服务采购一览表

项目包号

项目包名称

协议服务年限(年)

协议采购机构数(家)

01

工程监理服务机构协议采购

2

5

02

工程弱电顾问服务机构协议采购

2

3

2.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或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7年11月30日起至2007年12月24日止,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12月25日8时30分到9时30分(北京时间)之间递交到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5.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 定于2007年12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厅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 本采购项目投标人只限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申请人;

B.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以履约能力

D. 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内有固定业务联系机构和技术支持服务网络。

各项目包投标人特定资格标准(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1项目包:

A.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企业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名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本项目专职服务的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该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包含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其它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

02项目包:

A.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含临时)企业资质证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名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为本项目专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该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包含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其它业绩内容的证明材料。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309室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电话:****-********、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二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913室

邮 编:523009

联 系 人:余锋江、梁叶伦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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