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土砖生产线招标公告
粘土砖生产线招标公告
江苏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粘土砖生产线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XYZCP-2014-180-3
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将公司两条生产线等资产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
现状况粘土砖两条生产线。
具体情况请向我单位咨询或联系现场察看事宜,联系电话:139*****907 张先生。
二、招租方式
公开招标招租,以有底价、有声竞标形式进行多轮公开竞标,不达底价不成交,以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本次招租的粘土砖两条生产线,起拍价为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每轮加价1万元及1万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加价无效。是否达到底价由县公证处(甲方如邀请)和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
三、报名须知
1、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名费200元,报名人可以带一人入场。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
3、每位投标人在报名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预存2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凭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收据方可报名(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凭甲方出具退还证明后方可退还)。
4、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5个工作日内交齐余下招租款项及中标交易费,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中标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5、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总交易额千分之四的中标交易费。
6、本公告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与处理。
7、各投标人请持续关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如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将及时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公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竞标活动由江苏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实地考察视情而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江苏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咨询。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11时30分截止。
3、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4、竞标时间:2014年12月 26日15时00分。
5、竞标地点: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108号)
6、保证金缴存信息:
账户户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报名电话:****-********
咨询电话:139*****907 张先生
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江苏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粘土砖生产线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两条生产线招租为一个招租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以其他方式重新公平竞标。
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为50万元整。
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标时间:2014年12月 26日15时00分。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见当日院内白色告知牌)。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票据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
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招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九、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三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清招租款项并签订《招租合同》。如不能按时缴纳招租款项和中标交易费用,招投标管理中心则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竞标者应在报名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纳2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未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
十一、本规则的解释权在江苏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
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招租公告及合同文本。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并已经了解招租标的物的全部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2014年 月 日
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租赁生产线协议书
甲方:盱眙县大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盘活闲置的国有资产,乙方有意向租赁,经公开招租,现签订协议如下:
原则:乙方自主管理经营,甲方不参与、不干扰。
一、租期: 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及付金方式:租金 万元/年(有关管理部门的收费、税乙方支付),一年一交,首年租金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次年的租金于前一年10月底付清,否则按终止协议处理,同时赔偿甲方损失20万元。
三、设备:甲方的两条生产线以目前现有状况交于乙方(含挖、推辅助设备供乙方使用,无出售权),如乙方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效率,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改造,遇到改制,投资的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使用期超过四年,乙方无条件留下,如低于四年,乙方可带走,改造时甲方的旧设备归乙方处理(特指半成品车间,乙方如投资的粉碎系统、变压器设备不受时间的限制,乙方随走随带)。
四、安全:乙方全面管理,做好有关台帐备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服从甲方的监督。
五、用电:甲乙双方用电完全分开,不扯皮,按时缴纳电费,否则后果自负。
六、财务:如乙方保持享有减免税政策,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台帐、报表,为减免税收工作提供依据,相关人员的工资及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七、后勤:甲方为乙方提供外来用工人员简易住房,如损坏按行价赔偿。
八、如国家对产业结构调整禁产、企业改制、政府规划、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如公开向外拍卖,乙方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有优先权。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赔偿对方损失20万元(改制除外)。
十、租赁如到期,乙方必须按时移交,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延期,否则,按年租金5%日付延期金。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主管部门一份,一经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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