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林业系统
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梧州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法治梧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梧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推进梧州林业系统法治社会建设,增强林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林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坚持从梧州实际出发。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林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林业管理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更多成果,林区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林区矛盾化解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治理取得突出成效,林业管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梧州林业发展要求、符合人民群众愿望、体现时代特征的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动局面。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培育林业从业人员法治信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林区群众尊法守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将宪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宪法文化建设,每年组织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五)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防火条例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知识,促进人民群众形成尊法、信法、守法意识。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建立和完善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林产企业树立依法治理、合法经营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六)落实普法责任,构建普法工作新格局。
认真落实以“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发挥
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林区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促进普法、执法和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把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引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林业立法,把立法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法规的过程,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台的林业法规的解读。
(七)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三、提高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建设水平
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加强社会和道德规范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良法支撑社会建设、以良规保障社会善治,以信用促进社会和谐。
(八)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充分运用在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权,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立法。加强苍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
(九)加强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建设,促进法治自治德治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道德规范在社会思想教育、行为评价监督等方面的功能,强化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建设,更好发挥自治德治对法治的促进作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健全美德善行激励机制,引导人们自觉抵制失德违法行为。
(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优良的社会诚信环境。
推进以企业诚信、行业协会诚信、个人诚信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引导行业协会提高诚信建设水平,引导公民个人提高诚信意识。提高全市信用信息记录、查询、公开水平,完善信用示范制度。加强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公民权利和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保护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有效维护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推动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和承担社会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
切实保障公民对重大公共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重大改革措施、地方立法,要全面畅通公众参与渠道,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充分听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利益相关群体和广大群众意见,决策事项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还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公共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杜绝在公共决策中无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行为。
(十二)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医疗卫生、治安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专项整治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促进执法效果不断提高。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公开、解释,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依法及时公开。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
(十三)切实维护林业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保护制度,保障劳动报酬按时给付,严厉打击拖欠劳动报酬特别是农民工工资行为。加强对劳动纠纷的调解处理,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在解决劳动矛盾中的作用,加大劳动纠纷的法律援助力度。
(十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加大涉及环境保护的重大案件查办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非法取证源头预防,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杜绝暴力取证等非法取证行为。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建立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错机制。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执行难源头治理,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十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推动生态环境领域不断完善治理机制措施,提高治理效率。广泛开展林业依法治理,推动实现林业管理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
(十六)提高社会安全维护水平。
完善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救援水平。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持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遏制和预防严重犯罪发生。
(十七)提高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和推广“六联共调”矛盾处理工作法,健全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机制,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提高通过信访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强化林业社会矛盾化解,依法化解土地山林等群众经常遇到的纠纷,妥善处理移民等问题。
五、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法治社会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确保取得成效。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
要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将建设法治社会摆在重要位置,加强人才、经费等方面保障,谋划和落实好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社会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将法治社会建设重要部署落到实处。
(十九)加强舆论引导。
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生态环境领域法治社会建设示范典型,带动梧州法治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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