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校扩建5#学生公寓施工招标公告

职业技术学校扩建5#学生公寓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5#学生公寓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 JM-2014-11-62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5#学生公寓施工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3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扩建项目5#学生公寓施工

2.2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6636平方米,6层。

2.3 计划投资:1506.2456万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校内;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

2.7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近三年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小二楼报名,报名时时均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 投标单位报名后,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出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套。

4.4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20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

联系人:于玲利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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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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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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