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专利法》创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为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任务要求,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奠定坚实基础,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市局决定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期限
试点期限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动员择选意向单位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组织做好试点工作,梳理辖区内知识产权基础好的企事业单位和高校院所,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和近五年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获奖名单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主动配合开展试点工作,鼓励其他高校院所、中小企业等各方积极参与试点。每个辖区推荐试点单位不少于1家。
(二)提供对接服务
1.激励引导供需。鼓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试点高校,有较多专利资源的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试点各项工作,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用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参与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积极引导有专利技术需求、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单位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
2.拓展对接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相关领域企业进行精准匹配,开展定向定点推送,提高公众对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获取的便利度。充分利用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知识产权入园惠企等活动,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并及时跟踪了解掌握许可达成情况、专利实施成效等后续情况。
3.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积极开展走访活动,对辖区内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和高校院所进行走访宣传,加强组织动员,充分调动高校院所、中小企业的积极性,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组织许可双方供需对接活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强对开放许可相关知识的宣讲解读。
(三)组织专利开放许可申请
1.提交专利许可申请。专利权人需填写专利许可信息表(附件1),并对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等事项作出承诺。为了保障被许可人有充足的时间开展实施许可,开放许可最低期限应不低于一年。
2.核查发布内容。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专利权人提交的信息表后进行初审,上报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对拟发布专利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是否进行了质押登记等情况进行核查;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声明的,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对于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提示并予以指导。
3.公开发布许可信息。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审核的专利许可信息表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广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公开发布的信息包括专利号、专利权人名称、发明名称、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
和标准、许可期限、专利权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布的开放许可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下,以网页链接、接口调用等方式进行共享,在有意愿和条件的知识产权运营等平台上进行展示发布,扩大受众面、提升成交率。
(四)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1.加强定价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向专利权人广泛宣传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常见的支付方式;指导专利权人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的“十三五”期间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数据中的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制定合理、公允、可行的开放许可定价;指导专利权人充分考虑开放许可“一对多”特点,适当降低许可使用费标准;鼓励专利权人进行阶段性免费许可,探索先试用、后付费等方式,更好激发许可需求方积极性,以合理有效的方式扩大许可收益。
2.做好交易保障。在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信息表中公布的许可条件的,原则上专利权人应遵守承诺,不得拒绝达成许可。专利开放许可供需双方应当签订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参考样例见附件2),明确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对必要事项进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许可合同内容自行协商,并向市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做好合同备案。专利权人提交许可信息表后进行专利权转移的,应当提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撤回已公布的信息。
3.开展纠纷调解。对试点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行政调解、仲裁以及司法等渠道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同时,发挥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相关机构的调解作用,指导许可双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落实激励措施。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一条,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相关细则尚在修订中)。对开放许可专利实施效益显著的专利权人和专利,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广西专利奖等。
三、开放许可申请操作程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于2022年8月1日前将至少1家意向参与试点的高校院所或企业名单(附件3)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 nnzscqcjk@163.com,联系人:邓娴,联系电话:0771-*******。
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推荐名单进行初筛,通知相应高校院所或企业填写并收集附件1上报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各意向企业开展专利开放许可,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参与试点工作,指导辖区企业主动利用专利开放许可信息依法获取所需专利技术。坚决防止和打击不以技术创新和实施为目的的骗补行为。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动员,充分调动高校院所、中小企业等的积极性。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组织许可双方供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政府网站等方式,加强对开放许可相关知识的宣讲解读。
(三)及时总结成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扎实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附件:1.广西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
2.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参考样例)
3.专利开放许可意向单位汇总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
广西专利许可信息表(参考样例)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专利信息 |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 ||
发明创造名称 | |||
专利权人 | |||
②专利权人承诺 符合开放许可(试点)声明条件 | 1.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2.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本专利; 3.专利权在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4.本专利通过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所有许可,将向试点组织单位备案; 5.£专利权人属于中国内地单位或个人,以开放许可方式技术出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专利权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是专利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
③自行实施专利的情况 | £??未自行实施专利技术 £??已自行实施专利技术,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时间范围方式 | ||
④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状况 | £??未许可他人实施专利 £??已许可他人实施专利,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时间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范围 | ||
⑤许可期限 | 许可期限届满日年月日 ??????? | ||
⑥许可使用费标准(任选其一) | £??免费使用。 | ||
£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元,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 | |||
£采用一次总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使用费元 。 | |||
£采用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第一批次元,后在每个会计£月份/£季度/£年度截止前的日内,分批次支付,每次支付元。包括第一次在内总共支付次,共计元。 ????????? | |||
£其他明确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标准 | |||
⑦其他约定事项 | |||
⑧许可人联系方式 | 收件人姓名: | 地址: | |
邮编: | 电话: | 电子邮件: | |
⑨专利权人签章: |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专利权人应填写全体专利权人。如果该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为许可方应当承诺的内容,作出不实承诺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试点组织单位有权撤销该声明。
四、本表第③④⑤栏应当从备选项中选择一项,不得多选。
五、本表第⑤栏许可期限届满日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六、第⑨栏中代表人盖章的,需要同时提交全体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开放许可的声明。
同意开放许可(试点)的声明
专利权人知晓并认可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声明的内容,同意对专利(专利号: ???????????????)实行开放许可(试点)。全体专利权人共同声明如下:
1.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2.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本专利;
3.专利权在开放许可(试点)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4.本专利通过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所有许可,将向试点组织单位备案;
5.£专利权人属于中国内地单位或个人,以开放许可方式技术出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专利权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是专利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全体专利权人: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参考样例)
许 ?可 ?人: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传 ???真:
通讯地址:
被 许 可 人: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传 ???真:
通讯地址:
本合同许可人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其所拥有的
(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被许可人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许可人承诺符合开放许可(试点)声明条件:
1.本专利不在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或者排他实施许可有效期限内;
2.专利权在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内,专利权人保证维持专利权有效;
3.本专利通过开放许可(试点)达成的所有许可,将向试点组织单位备案;
4.£专利权人属于中国内地单位或个人,以开放许可方式技术出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专利权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是专利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条 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实施方式:
。
2.实施范围:
。
3.实施期限:。
第四条 被许可人在实施本项专利过程中,如需许可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另行合同约定。
第五条 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与许可人事先在开放许可(试点)声明中的使用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致 ?£对专利权人实现声明的使用费标准等许可条件进行了协商修改
具体为:
£采用入门费和提成费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入门费为元,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
£采用一次总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所有使用费元 。
£采用总付额内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第一批次元,后在每个会计£月份/£季度/£年度截止前的日内,分批次支付,每次支付元。包括第一次在内总共支付次,共计元。 ?
£其他许可使用费标准:。
许可人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被许可人未按本条规定支付许可使用费的,应当
(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向许可人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许可人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被许可人侵犯专利权的,许可人应当
£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与第三人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涉及行政指控或法院起诉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依法处理。
£其他:。
第七条 许可人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许可人过错致使本项专利权终止,或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本合同终止,许可人应向许可人返还已支付的许可使用费。
第八条 被许可人有权利用许可人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被许可人所有。
£许可人所有。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所有。
£其他:。
具体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
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
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许可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被许可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专利开放许可意向单位汇总表
填报县区(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 意向单位名称 | 所属领域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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