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配送中心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卷烟配送中心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协诚施招字J-(07)003号
1、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建设的招标编号为协诚施招字第J-(07)003号的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施工项目,已由宁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人民币约 2600 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土建及水电、消防、弱电工程、配套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金塔组团工业园区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4.工期: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4月29 日至2007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每套人民币13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法人。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房建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5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提交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 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单位投标,不得重复使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地 址:宁德蕉城南路95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协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开元区滨北路振业大厦14层D座 邮编:350011
联系人:戴先生、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宁德分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36*****140*******

履约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
帐 号:136*****140*******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07年4 月2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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