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电商扶贫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电商扶贫项目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9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充分发挥电商扶贫作用,经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统筹电商扶贫资金200万元,聚焦农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聚焦农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业体系就业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二、扶持对象
(一)带贫电商企业。本市登记注册的电商企业,销售恩施本地农特产品,在乡、村内设有实体店并开展线上线下运营,促进农产品上行,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包括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实体店内有扶贫产品,在贫困村建设电商服务站点或销售门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二)普通电商企业。凡是登记注册在我市内的电商企业(包含社群社区电商),销售恩施本地农特产品,具备注册开店、店面设计、产品包装、美工设计、店铺推广、货源保障等技术支持。
(三)电商带货主播。抖音、快手、淘宝、京东等电商直播平台主播,带动销售本地农副产品。
(四)电商培训。企业有自建的电商培训教室。有电商培训相应制度及门牌,且培训设备设施完善,能提供就餐、住宿及实际技能操作演练。企业已对有能力、有意愿、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劳动力人口、返乡创业青年免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文化理论培训及电商技能实操培训。同时,对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建立学员信息档案,后期对贫困学员电商就业创业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提供一对一创业孵化帮助。
(五)自有品牌电商企业。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引导产业扶贫带贫,企业组织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开展特色产品基地建设,拉长我市特色产品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一个农产品及其它标准化品牌商品。产业扶贫的带贫企业,组织合作社或个体工商户开展基地建设、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农特产品分级、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解决农特产品上线销售前置障碍。
三、扶持标准
根据电商企业在农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业体系建设、就业体系建设和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享受扶持资金。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9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电商扶贫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报个人与公共平台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法人代表或经营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线上销售相关凭证(公共平台需提供2019年度本地农产品销售后台截图,自建平台需提供2019年度本地农产品销售发票),吸纳或带动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明(需政府部门出具企业参与扶贫证明);
(三)电商培训资料,针对政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电商各类主体培训的方案、课件、签到表、照片等;
(四)企业申报的本地名、优、土、特农副产品品牌营销和销售相关资料;
(五)无不良信用证明材料;
(六)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给予一票否决。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盖章扫描电子版文档(PDF格式);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过期不再受理;
(三)对受理的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四)对申报项目进行抽查核实;
(五)对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
项目扶持资金由恩施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审核公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至申报项目的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电商股
张女士139*****889(邮箱:*********@qq.com)
附件:2019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电商扶贫项目申报书
恩施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1日
标签: 场体系建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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