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湖公园水体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
心湖公园水体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
本招标项目心湖公园水体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渡发改发〔2022〕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园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心湖公园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面积约为*****平方米,岸线长度约540米。工程类别为水生态及其附属工程,包括设计范围内水生态治理工程、水环境工程、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水生态工程主要包括基底改良工程、水生植物群落构建工程、透明度提升工程以及水生动物群落构建,水生态实施面积共计*****㎡。水环境工程包括新建d1600的雨水管77m、八字排水口一处、截流井一处、d300的截流管93m、内源污染清理清淤量为8000m3。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拓宽环湖步道至2.1m,拆除原有铺装,统一提升改造成彩色沥青材质;增设警示牌等附属设施;环湖健康步道原有路灯进行部分替换和增设;塑造湖心岛,软化平整岸线,塑造蜿蜒曲化绿坡岸线。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64.9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水生态及其附属工程(水生态治理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提升土建工程等)最终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7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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