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隔离设施及基座采购已新襄财采计【2014】1689号计划下达函批准,项目业主为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襄阳市襄州区,拟采购隔离护拦、标志板等一批设备,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2.2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水泥隔离墩 | 详见招标文件 | 个 | 48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
2 | 隔离护拦 |
详见招标文件 | m | 2400 |
3 | 标志板 | 详见招标文件 | 块 | 1 |
4 | 警示牌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交通设施专用产品的销售、安装或维护。
(2)非本地企业在襄阳市须有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售后机构,在襄阳市配备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够在24小时内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交通基础设施有任何问题,保证24小时内随叫随到。
(3)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同时有制造商和代理商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优先选择制造商。
(4)投标人近3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拟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拟供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以及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附后),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另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复印件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下同)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襄阳市前进路32号
联 系 人:何樊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 襄阳市春园路八号现代城C-1201
联 系 人: 焦会琴 刘丽丽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hbzbtb@163.com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
项目(标段)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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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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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本人签字)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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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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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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