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完成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97.3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010151*****002 | |||||||||||||
建设单位: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十一街以南、西四街以西、西十六路以北区域 | |||||||||||||
总投资(万元):597.37 | |||||||||||||
建筑面积:*****.37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8月28日至2023年08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7月26日至2022年08月01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01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公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Y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已由长春市绿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绿发改审批字〔2022〕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西湖崇德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规模:规划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630.38平方米。本学校为公办九年一贯制,规划学生总数为2520人,其中小学部36个班(1620人),中学部18个班(900人)。规划建设小学部教学楼、中学部教学楼、食堂、综合楼、门卫、地下人防及设备用房,室外操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3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西十一街以南、西四街以西、西十六路以北区域。 2.4标段划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项目管理机构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5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9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10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疫情特殊情况除外),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但所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重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7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08月0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3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6.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6.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7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联系人:王军 电 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甲1号办公楼二楼201室 联系人:宫雪 联系电话:152*****104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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