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对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农局办函〔2022〕38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复核,我局拟对彭泽县、湖口县、武宁县、修水县等地已颁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一级扩繁场、二级扩繁场及修水杭猪保种场等种猪场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按能繁母猪40元/头的标准予以补贴,现予以公示,具体补贴数量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通过电话方式反馈到九江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沈菲 0792-*******

附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明细表


2022年7月25日

附件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明细表

序号

县(市、区)

养殖场名称

补贴数量(头)

补贴金额(万元)

1

彭泽县

彭泽县畜牧良种场

1347

5.388

2

武宁县

武宁双胞胎畜牧有限公司

3613

14.452

3

湖口县

九江景康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500

10

4

修水县

修水县佳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40

2.56

5

修水县

江西省幕村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650

2.6

合计

8750

35


标签: 对生猪良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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