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引进自助售卖机项目意向公告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引进自助售卖机项目意向公告
我院近期拟引进自助售卖机,为来院就诊的病患及家属提供应急物资供应,现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前来递交意向资料;意向资料仅作为我院向社会公开询价以及了解项目的依据,不作为我院正式招标的唯一依据。 一、意向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公司出具的报价函; 2、业务员授权(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联系方式) 3、企业资质证件:营业执照(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等; 4、所投项目各单独一份完整资料纸质版一份,均需加盖公章方能有效; 5、请有意向单位准备好以上资料统一报送,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受。 二、具体要求 1、售卖范围:饮用水、充饥食品(如面包、方便面等)、尿布、纸巾等应急物资,禁止销售烟、酒、奶粉等(具体以我院相关规定为准)。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取得食品卫生许可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经检验合格且在质保期内。其余物品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性能稳定,技术可靠,安全节能:外型美观大方;售后服务及时(设备上提供联系方式),维修方便。所售出的商品确保百姓喜欢和认可,不得有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三无等产品出现。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无故障,确保自动售货机干净整洁,每月整体保洁不低于2次,并在机器里做好相应保洁记录。 3、自动售货机购置、维护等相关费均由供应方负责。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食品流通(或经营)许可证(分公司提供)。 2、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自动售货机投放资质和能力,有独立的配送仓库和完善管理机制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和情节的,拥有诚信经营诚信守约的合作能力,拥有完善的售货机日常管理维护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运营保障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1日17:00; 材料递交方式:纸质版一份送至总务科,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 地址: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泉州市丰泽街700号)5号楼一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文件将被拒绝。 五、联系电话:0595-********(总务科)。 六、联系人:小江。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2022年07月25日 |
标签: 引进自助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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