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招标公告
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招标公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谈判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委托,对其所需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14-943]G421-A793-J1
三、招标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第1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视频接访业务管理系统
套
1
2
视频接访核心控制平台
台
1
3
指纹比对引擎系统
套
1
4
指纹支撑系统
套
1
5
指纹电子签名软件
套
1
6
接访专用高清摄像机
台
2
7
视频接访专用终端
台
1
8
SDI
个
1
9
接访全向数字麦克风
只
1
10
同步录音录像机
台
1
11
显示设备
台
2
12
接访PC
台
1
13
实物展示台
台
1
14
手写板及手写笔
台
1
15
扫描仪
台
1
16
激光打印机
台
1
17
身份证指纹采集设备
台
1
18
接访操作台
套
1
19
系统集成
项
1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交货地点: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含)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12-23至2014-12-29,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五楼533财务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
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联系电话:****-*******
六、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资料
1、持单位委托书
2、按下列格式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间:
供应商
名称
承办人
姓名
固定
电话
移动手
机号码
电子
信箱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时间:2014-12-30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55号
联系人:李向红,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
项目联系人:于卫民
电话及传真:****-*******
邮政编码:030001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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