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修水县黄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九江市修水县黄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
[2022-07-25]
九江市修水县黄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市修水县黄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修发改设审字[20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及自筹,业主单位为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修水县黄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修水县黄龙乡白桥村、金塅河、黄龙村、桥头村。 2.2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202年12月(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 2.4招标金额:1302.8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控制价)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2)具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外埠来赣投标企业必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2年8月15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事项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项目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中标单位不得非法转包工程,不得擅自分包工程,严格遵守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成立项目组织实施机构,确保项目经理、“五大员”按时并押证上岗,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操作。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行为,业主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7.6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工程预算时,不得漏项、错项,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7.7该工程发生工程量增减情况,以及工程决算均按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企业在投标前应向建设单位索取修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其它工程结算相关规定资料。 7.8对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砂、碎石等)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由于中标单位造成工期延误导致材料涨价的,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7.9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7.10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修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1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中体现的内容进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报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详见公告附表。 8.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包先生电话:158*****354 代建单位:修水县黄龙人民政府 联系人:樊女士电话:138*****501 地址:修水县黄龙乡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民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81*****366 监督单位:修水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女士电话:136*****821 《招标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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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
2、户名:修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支行
标签: 黄龙河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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