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询价公告2020-04-27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询价公告2020-04-27招标公告






经恩施市人民政府同意,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现公开以询价方式采购恩施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恩施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2、项目内容:恩施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涉及7个乡镇24个建制村(具体名单附后)。方案主要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无害化处理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农村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利用等内容。

3、编制要求:供应商(编制单位)需到项目实施村庄实地调查,针对恩施市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环境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指南》(附后)编制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建议,方案建设内容要因地制宜、符合实际,能让群众受益,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4、完成期限: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

5、资金预算:1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应当是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综合协调能力、技术能力、分析能力,熟悉生态环境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编制农村环境整治方案的相关经验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审核。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共1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以下内容: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2、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该项资料请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另携带相同的一份参加开标活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供应商关于无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供应商类似工作经历佐证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拟定的工作计划及服务质量承诺(包含设备安装进度、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等)。

8、投标报价表。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恩施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617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惠炼 电话:0718-*******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608会议室

3、请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及响应文件准时参加。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中标人结果认定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在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报价为成交价格。

七、备注

投标人(单位)所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件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单位)负全部责任。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必须提供书面举报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核实该投标人(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提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该投标人(单位)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信息发布

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http://xxgk.hbenshi.com.cn/

附: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指南

2、恩施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名单

附件1: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指南

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的指导,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使全省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达到预期目标与效果,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规定了以每一个独立的项目为单元,对编制项目整治方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的要求。

一、项目区域背景

(一)项目区域概况

简要介绍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区位条件与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与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重点是农村经济、产业结构、村庄建设、基础设施情况,项目受益区农户、人口数量及面积。

(二)区域污染现状分析

对项目区域进行调查与分析,弄清楚该区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禽畜粪便排放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弄清楚该区域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说明项目范围内饮用水源地污染受影响的农村人口数量。

(三)拟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根据项目区域自然资源与环境调查分析,提出拟开展综合整治的村庄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区域内主要环境问题类型(污水、垃圾)及其影响范围和人口规模;

2、项目区域内主要环境问题的形成成因;

3、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必要性分析,并具体数据说明开展综合整治的紧迫性。湖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优先解决项目区内村庄及农户饮用水水源保护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系统建设(收集、垃圾转运或排水体系、处理或利用)。综合考虑解决项目区户养畜禽污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环境问题。

(四)综合整治模式

1、区域连片综合整治。

2、相同或类似环境问题,相同保护对象目标,流域综合治理。

3、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服务辐射区域。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1年左右的时间建设项目区域内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及污染防治体系、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解决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污染环境问题,使该区域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二)具体指标

根据《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标准》、 《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标准》等有关指标要求,从项目区域环境状况改善程度、农村污染防治能力、农村环境监管能力、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确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指标体系,作为综合整治成效评估指标。见表1。

表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成效评估指标


考核内容

指标名称

总体目标

要求

综合整治

综合整治率(%)

≥80

项目村庄受益人口覆盖率大于80%

整治内容

受益地区村民饮用水合格率(%)

100

实现项目区内没有污水径流和乱堆的垃圾。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无害化处理率(%)

100

≥9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率(%)

≥80

≥70

户养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90

环保管理

乡镇环境保护机构

健全

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有机构、有人管、有人干”。

村庄环保设施运行维护

健全

乡镇辐射、第三方运维或专人管护

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5

三、项目内容与实施计划

(一)综合整治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建设,促进人居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重点开展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如下: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2、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3、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4、农村户养畜禽污染治理工程;5、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

列出项目工程清单(参考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工程描述

规模、型号

单位

工程量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标识牌

隔离带

拆除排污口

生态栏截

农村污水处理

污水收集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分散污水处理设施

生态处理设施

农村垃圾处理

收集设施

清运设施

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

粪污综合利用设施

(二)综合整治项目技术及工程内容

1、技术选取原则

(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政策要求原则;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原则;

(3)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垃圾处理以分类处理减量化优先;污水处理以回用与农用资源化优先;

(4)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原则;

(5)“不重复”原则。对已建有污染治理设施的,如沼气池、户用污水净化池、小型净化槽系统、庭院式小型湿地处理系统,要充分利用,不重复建设原则。

(6)与流域治理、厕所革命等相关项目充分结合的原则。

2、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实施及内容

主要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污口拆除、截污及隔离设施建设、标志设置、生态栏截设施建设等。不支持供水设施建设和保护区污染源拆除的补偿。

实施方案应结合所采用的技术模式,给出具体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作为验收依据。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内容

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实施内容

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等规范,结合农村实际设计污水收集系统,对不完善的管网进行改造,尽量实现雨污分流。

优先采用顺坡就势等建设成本低、施工速度快的管道布设方式。结合村庄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照接管短、埋深合理、尽可能利用重力自流的原则布置污水管道。对不能利用重力自流排水的地区,根据服务范围和处理设施位置确定提升设施的位置。不支持以单纯改变污水排放去向的污水收集系统,不支持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统筹改厕与污水收集处理。推行“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采用水冲厕的地区,需配备化粪池,并对化粪池出水进行收集、利用和处理,根据污水产生量、利用情况和村庄布局,确定是否建设统一收集管网;采用旱厕的地区,结合实际,做好粪污利用和定期清理,避免粪污下渗和直排。

实施方案应结合所采用的技术模式,按自然村为单位列出具体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具体材料、管径或断面、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作为验收依据。

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内容

综合考虑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自然地理条件、尾水排放去向和要求等,合理选择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能达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并对拟采用的工艺提交论证分析,着重阐述拟适用的村庄类型(生态敏感区/非敏感区)、工艺原理与流程、处理规模、处理效果、可达排放标准、冬季低温条件下的应对策略、污泥处理方式、资源化利用方式、吨水投资费用、运维费用及其它突出优势等。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应符合所在乡镇或农村相关规划,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用地、供电、防洪、防雷、防灾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考虑污水资源化利用的便利性,不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等。

处理工艺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1.非敏感地区优先选择氮磷 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通过生态旱厕、化粪池、沼气池等,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厕所粪污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方可进行利用,禁止直排。通过农田沟渠、塘堰等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栽植水生植物,建设植物隔离带、生态湿地等,对尾水进一步净化和利用。2.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处理工艺。3.采用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的,应根据村庄自然地理条件、居民分布状况、环境改善需求、经济发展水平、设施建设基础等因素,选择适宜当地的污水处理技术工艺。4.农家乐、农家院等农村餐饮服务点、民宿等需配备隔油池(器),对污水进行预处理。

严格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执行,确保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灌溉区以及受纳水体水质等造成影响。

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其中,用于农田、林地、草地等施肥的,应符合施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 5084规定;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 *****和GB 3097规定;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GB/T *****规定。

统筹农村生活污水与污泥、粪污、隔油栅渣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参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 *****),对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等固体废物,采用自然干化、堆肥等方式,也可采用与农村固体有机物协同处理或进入市政系统与市政污泥一并处理。鼓励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参考《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 428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等相关要求,对满足标准的固体废物,就近利用。

实施方案应结合所采用的技术模式,按自然村为单位列出具体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处理规模、占地面积、仪器设备、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作为验收依据。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实施内容

(1)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处理处置。禁止农村垃圾随意丢弃、堆放、焚烧。

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生活习惯等条件,参照《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2008)、《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74-2010)等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垃圾桶、垃圾箱、垃圾收集池等的配置密度和数量。

(2)“户分类、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技术模式

对于城镇周边和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区域,在分类收集、减量化的基础上可通过“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模式处理处置生活垃圾。

(3)垃圾填埋、堆肥及焚烧

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实行“户分类、村集中、镇(村)处理”。对无法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的农村生活垃圾,应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处置技术,在分类收集基础上,对于砖瓦、渣土、清扫灰等无机垃圾,可作为农村废弃坑塘填埋、道路垫土等材料使用,采用无机垃圾填埋处理。有机垃圾则进行静态堆肥处理,或与粪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沼渣等混合堆肥;亦可混入粪便,进入户用、联户沼气池厌氧发酵有机垃圾堆肥处理等技术。

建设农村垃圾焚烧设施的项目应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实施方案应结合所采用的技术模式,按行政村为单位列出具体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处理规模、占地面积、设备仪器、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作为验收依据。

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内容

支持非禁养区内的养殖(50头猪以下)散户及专业户(500头猪以下)的畜禽养殖粪污沼气处理设施及沼液沼渣的综合利用,以及禁养区内养殖户拆迁后的生态恢复。不支持禁养区养殖户的拆迁赔偿,规模化养殖(500头猪以上)场的粪污利用和处理。

要与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建设“猪-沼-果(菜)”等生态模式;专业户应建设固液分离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养殖散户应建设足够容积的储液池及沼气池,重点推广国家标准规定的池型,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养殖户周边应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养殖户也可采用生物舍外发酵养殖污水零排放技术。

实施方案应结合所采用的技术模式,按自然村为单位列出具体工程量清单(具体项目、处理规模、占地面积、设备仪器、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作为验收依据。

(三)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及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方案

(1)项目建设工作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综合整治村庄所在乡镇为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的整治工作。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组织、协调、管理部门责任。建立基层农村环境保护合作组织,提出引导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的措施,包括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

(2)项目区域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方案

提出探索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提出项目运行和管理的措施,提出开展农村环境监测、监察、宣传培训的措施,保障治理成效长期维持。

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有机构承担环境保护管理事宜,有分管领导负责,有专门人员办事。

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村民环境宣传教育方案

区域内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宣传,开展示范项目介绍、项目技术培训、操作与管理培训。

(四)项目建设实施计划

实施方案需明确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列出工程量进度与时间对照表,作为项目实施进度后期考查依据。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措施,明确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范畴并制定招标计划。

四、投资管理

(一)投资测算

在实施方案中,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规定》进行编制、《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6-1999,以及设备购置费(定型设备按厂家询价计划)、安装工程费(按类似工程估算指标估列)、建筑工程费(根据建设构筑造构形式,采用类似工程估算指标以每平方米(每立方米)造价估列)统一口径,进行整治项目投资估算。

(二)总投资估算与年度计划

根据投资估算依据,测算治理所需的资金总额,并根据治理规模和具体治理内容,给出资金需求计划。 统一按工程设备费用、土建工程费用、设备安装费用、项目设计费用、调试与管理费用、环境监测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费用、环境宣传教育建设费用等计算总投资额。并按要求列出投资计划。

(三)资金筹措

明确治理所需资金来源,包括中央“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数额以及乡(镇)、村的资金投入。地方以其它相关项目配套的,须符合本方案中“综合整治项目技术及工程内容”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包括各级地方政府投入、把实施综合整治列入年度预算、各类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等。

(四)加强监管

提出项目和资金全程监管措施,包括示范项目所在环保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督查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和调度工作,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考核验收等。

五、运行管理

(一)项目运行维护资金来源

探索建立治污设施运行维护资金保障机制是综合示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方案中需明确治污设施的运行维护费来源、经费数额,以及资金保障方案。可以采取政府投入、从受益者收取适当费用、生态补偿、市场化运作等形式获取运行维护资金。

(二)项目设施管理与维护

探索建立项目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实施方案中需明确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理责任主体,运行与维护监督、运行与维护管理方案。对于集中处理设施可以考虑第三方市场化运维、成立县级农村环境工程管理委员会、物业公司、农村环保合作社等方式运行管理,农户自主管理单户治污设施、农户自主协商管理多户治污设施,实行“自愿、自主、自用、自管”的多种形式的管理机制与模式。

六、附图及附件

(一)附图

1、总体布置

总体布置图包括项目区域地理位置、治理村庄分布、工程布局等图。图上表示出地形、河流、道路、风玫瑰等,绘出设计的工程项目的系统布局及流域范围,列出主要工程项目表。

2、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绘出现有、拆除和设计的建、构筑物的相关位置,截污措施需表示原地面标高、管渠底标高、埋深、距离、坡度、渠断面等 ,在图中用GPS定位列出标识、隔离等措施,列出构筑物和建筑物一览表,工程量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3、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主要针对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污水需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农村聚居点污水主干管,图上表示出原地面标高、管渠底标高、埋深、距离、坡度,并注明管径(管渠断面)、管材、接口形式、基础类型以及倒虹管、检查井设置,列出主要工程量表。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总平面图:图上表示出坐标轴线、等高线、风玫瑰平面尺寸、标注征地范围,绘出现有和设计的建、构筑物及主要管渠、围墙、道路及相关位置,列出构筑物和建筑物一览表(采用一体化设备的列出主要设备参数)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污水、污泥处理工艺流程及高程图:绘出生产流程中各构筑物及其水位标高关系,主要规模指标。

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程

垃圾收运平面图:图上标示出各收集点、中转点、处理点位置及运输路线和运距,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如有新建垃圾填埋场或焚烧设施需提供工艺说明、平面布置图及流程图,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设备材料表。

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以污水处理设施为主的项目,图纸相关内容可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附图要求。以沼气池建设为主的项目应参考已发布的《户用沼气池标准图集》、《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等。

(二)附件

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县域总体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旅游规划、水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属于近岸海域的)、中小流域治理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专业规划的主要内容及批复文件。

2、厕所革命、流域治理等相关可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的相应内容及批复文件。

3、各级政府成立管理机制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

4、地方配套资金有关的文件。

5、与专业机构签订的运维服务协议、合同。

附件2:

恩施市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村庄名单

(一)白杨坪镇(3个村150万元),具体村庄为:

石桥子村、九根树村、康家坝村。

(二)屯堡乡(4个村200万元),具体村庄为:

双龙村、鸦丘坪村、黄草坡村、大树垭村。

(三)太阳河乡(4个村200万元),具体村庄为:

柑树垭村、茅湖淌村、宝塔岩村、金峰山村。

(四)沙地乡(4个村200万),具体村庄为:

落都村、鹤峰口村、麦淌村、黄广田村

(五)盛家坝镇(1个村50万),具体村庄为:

下云坝村

(六)崔家坝镇(7个村350万),具体村庄为:

鸦鹊水村、香炉坝村、斑竹园村、茅田坪村、水田坝村、铺子房村、公龙坝村。

(七)红土乡(1个村50万),具体村庄为:乌鸦坝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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