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大悟县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项目经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大悟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大悟县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人。
一、 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大悟县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项目;
1.2 建设地点:大悟县高铁经济试验区;
1.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悟县高铁试验区临站商务区(1.73平方公里范围内)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四条道路:规划二路A线以东、规划五路、规划十路、规划十一路;四条道路全长约5300米,面积约140000㎡;
(2)位于规划十路三座桥梁:夏家河二桥、喻家河二桥、喻家河三桥;三座桥梁全长约200m,面积约4400㎡;
(3)位于规划五路一座箱涵,长度50m。新增箱涵,长度32m;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弱电管道及绿化工程等几部分,不含强电、弱电线缆、天然气、路灯、交通信号灯等工程;
1.4 工程规模:本工程概算约1亿元;
1.5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2月,工期360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壹亿元;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投资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4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
(1)投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信誉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中标的开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中标的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2)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共同监管帐户汇入前期启动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
2.5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
2.7 资格审查的方法:合格制。
2.8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否则拒绝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三、回购
3.1本项目的回购期限:3年(从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个月内开始计算回购期)。
3.2 回购支付方式:分三次支付,支付比例为4:3:3。
3.3 回购总价的组成:工程前期费+建安工程费+融资成本。
3.4 回购基价:工程前期费+建安工程费(以大悟县审计局审定的结算总价为准)。
3.5 回购承诺:大悟县政府回购承诺及回购函。
3.6 回购款担保:县政府以高铁经济试验区临站商务区1.73平方公里范围内适当地块担保,以当年土地评估价计算地块数量,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出让金,县政府以出让金支付工程款,投资人必须参与土地招拍挂,若无人竞拍,投资人以评估价拿地,若拍卖价高于评估价,溢价部分县政府、投资人5:5分成。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请于2014年12月 24日至2014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 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5:00 分至 17: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携法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缴纳社保登记人员名册证明、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网员证、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无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员证的单位须带全公司相关资料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到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审核合格后,凭报名登记表到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大悟县前进大道新城建大楼三楼东)
4.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在2014年 12月31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形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及汇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市分行大悟支行
开户名称: 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 号: 1812 0271 0920 0060 090
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大悟县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并携带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送至大悟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综合股核实、业务股登记。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人须在2015年1月5日上午9:3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将信誉保证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从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府前街支行
开户名称:大悟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 号:5586 5754 0228
投标人汇入信誉保证金后,需到大悟县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核实信誉保证金的到账情况,未及时办理信誉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信誉保证金(以银行汇款凭证为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上午 9 时 30 分,资格预审时间为2015年1月5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大悟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大悟县兴华路9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悟县高铁新城临站商务区路网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左超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悟县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江龙
联系电话:****-*******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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