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紧抓实干二季度林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紧抓实干二季度林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经梧州市林业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紧抓实干二季度林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紧抓实干二季度林业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林长制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决策部署,在一季度“起步即决战”的基础上,以“咬定目标克难攻坚,抢抓机遇大干快上”的拼搏姿态加力奋战二季度,保持林业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按照自治区、市有关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突出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主线,紧紧抓住区局共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重大机遇,加力打好“稳中求进攻坚年”涉林攻坚战,做好林业经济发展工作,奋力为全市经济稳增长作出林业贡献。
二、主要目标
力争二季度全市累计完成植树造林16万亩以上,占年度任务 20万亩的 90%以上,其中:油茶新造林0.6万亩以上,占年度任务 1万亩的 60%以上;建设国家储备林1.2万亩,占年度任务2.5万亩的 48%。培育各类苗木 3000万株,占年度任务 75 %;林木采伐发证蓄积量达220万立方米,占年度任务326万立方米的67%。累计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 376亿元,同比增长 6%以上,其中:木材加工等林产工业产值实现75亿元;林下经济产值 88.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 60%。
三、重点任务
(一)稳中求进,全力做好林业生产工作。
1.加快国土绿化建设。组织开展 2022 年营造林实绩综合监测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营造林项目实施成效。积极争取 2022 年国家“双重”规划项目支持,争取 2022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资金。全面启动城乡绿化珍贵树种进百城入万村行动,建设示范点(片)168个以上;选点建设村屯绿化景观提升项目12个以上。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及执法检查,维护种苗市场秩序,全市累计培育各类苗木3000万株。〔责任单位:局生态科、种苗站,各县(市、区)林业局〕
2.加快实施油茶“双千”计划。根据自治区油茶+桉树(杉木、珍贵树种、林下经济等)复合经营模式技术指南,通过现有林套种、新造林混交、低效林改造等,扩大油茶种植面积,破解油茶新造林地不足的“瓶颈”问题。以油茶丰产栽培技术、低产林改造技术为推广普及重点,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开展油茶项目资金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油茶项目资金兑现。〔责任单位:局生态科、推广站,各县(市、区)林业局〕
3.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压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抓紧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样板,提振各地开展建设的信心和动力。鼓励各县(市、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加快项目区内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推广“全村建设国储林,整体确权发大证”样板,化“均山”为“均股”,保障建设林地落实和林地产权明晰。〔责任单位:局规财科、生态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4.全力保障木材生产。持续优化林木采伐管理,指导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快采伐证办理,确保完成二季度发证蓄积任务目标。配合自治区林业局积极推进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责任单位:局资源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5.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力争二季度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到88.2亿元,同比增长20%。完成 2021 年度林下经济示范项目验收及监测工作。继续按照种植类连片面积 500亩以上、养殖类产值 1000万元以上的高标准打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并加强与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持。联合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开展中药材基地遴选工作,促进林下种植中药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局资源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二)优化林业供给结构,推动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6.推动木材加工业发展。加快推进苍梧县现代林业产业园建设,推动苍梧县远鸿绿色高端家具生产、苍梧县智慧创意家具生产等项目竣工达产;联合市工信局、统计局等部门开展培育企业上规入统工作;持续开展服务企业工作,配合做好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关工作;出台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发展木材加工产业。〔责任单位:局产业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7.着力提升香精香料产业发展水平。配合自治区林业局做好香精香料产业发展顶层设计,开展香精香料产业发展调研活动,积极推动香精香料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局产业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三)提升服务,全力做好林业生态旅游。
8.推进重点森林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市广信森林公园建设,对项目设计方案初稿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建议;种植珍贵树种闽南、大叶榉、红椿共900株;实施双塔路绿化提升工程,沿道种植桃花树820株,累计完成年度投资1000万元。〔责任单位:局产业科,万秀区、龙圩区林业局〕
(四)项目为王,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9.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前对接,主动服务,继续保持高效的审核审批态势,全力完成各项涉林审核审批事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对涉及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的相关建设项目,提前介入做好服务工作,指导项目业主科学准备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影响评价专题等相关材料,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论证审核审批手续。〔责任单位:局资源科、保护地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10.进一步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加快使用目前已下达的林地定额,积极争取自治区更多的林地定额支持。积极推进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拟补充林地的数据核实前期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局资源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五)扩大投资,全力发挥金融杠杆作用。
11.进一步深化金融合作。加强向自治区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加大中央、自治区及市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单位补助力度,以财政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贷款,提高各地开展项目建设积极性,带动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局规财科、生态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12.助力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深入挖掘林业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中的潜力,持续推动林业建设资金到位、成效到位。加强调度和统计,实时掌握林业投资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局规财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六)强化保障,不断提升森林灾害防控和资源治理能力。
13.全面推行林长制。研究、分析解读自治区下达的2022年市级林长考核评价指标,科学制定下达县级林长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查找各项任务扣分风险点,制定解决问题工作路径,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强化过程管理,及时了解任务落实进度。对照自治区总林长办列出的待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措施,按时落实整改。合理规范林长履职形式,创新林长制工作方式,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责任单位:局资源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14.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以林长制为引领,全面落实防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疫情专项普查工作,扎实开展疫情常态化日常监测,利用飞机施药第三次防治重点保护区域。〔责任单位:森防站,各县(市、区)林业局〕
15.持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紧扣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主题活动,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以林长制为引领,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调研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持续推进西江流域高风险项目、桂粤省界项目,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责任单位:局防火科,各县(市、区)林业局〕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严
格按照自治区及我市的决策部署要求,对照目标计划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聚焦林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林业稳增长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上下及横向协调配合,深入基层开展林业稳增长工作调研指导服务,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紧压实目标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将
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实行清单式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坚决杜绝抓落实上紧下松、责任层层递减、不担当慢作为现象。
(三)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推动工作落实,依托调研指导服务,深入基层督促各县(市、区)林业稳增长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工作落实情况将影响各县(市、区)林业局绩效考评结果。
(四)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做到应统尽统,严禁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真实完整反映林业经济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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