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县级储备菜籽油招标公告
7月28日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县级储备菜籽油招标公告
受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委托,2022年7月28日下午4:30在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国家粮食甘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甘肃交易中心)组织开展县级储备菜籽油竞价采购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粮食品种、产地、数量
品种 | 产地 | 生产年份 | 等级 | 数量(吨) |
菜籽油 | 甘肃 青海 | 2022 | 三级 | 330 |
二、入库地点
永昌县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县级储备油库1#、2#罐 。
三、价格类型
本次采购所报价格为:散油入罐价(入罐事宜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
1.2022年6月1日以后生产的三级菜籽油。
2.质量指标符合国标三级及以上(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透明度(20℃):允许微浊;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份及挥发物含量/%:≤0.20;不溶性杂质含量/%:≤0.05;加热试验(280℃):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但不得变黑;含皂量/%:≤0.03;溶剂残留量(mg/kg):≤20;酸价和过氧化值符合储备油宜存要求:酸价(以KOH计)/(mg/g):≤1.0;过氧化值/(g/100g):≤0.07);主要脂肪酸组成等基本特性指标符合普通菜籽油或低芥酸菜籽油参数要求。
3.主要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铅以Pb计≤0.1mg/kg;总砷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 10.0ug/kg)。
4.供货方须参照《甘肃省省级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清单》要求,提供所供批次三级菜籽油近期质量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检测报告(常规质量指标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必检项目必须完整)。
5.如不符合以上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1.履约时间:自交易成交之日起 40天(日历天)。
2.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采购方库内到货数量为准;菜籽油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方对油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入罐。检验不合格停止入罐,可由双方共同取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卖方应立即将不合格的油品运出油库,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结算方式:先货后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方对供货方送到的菜籽油检验合格入罐后,双方按照入库进度可分批提交《入库通知单》及《验收确认单》,甘肃交易中心根据《验收确认单》分批结算。
4.供货方须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交易资格及报名
供货方须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为会员并在年审有效期内,近3年在国家粮食甘肃交易中心无交易违约,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经营资格的粮油贸易、生产加工企业可报名参与交易。
7月25日至7月27日16:00 时前,卖方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易授权书(附件3)和交易承诺书(附件2)、按本公告第四条质量要求规定的近期质检报告在甘肃交易中心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交易。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报名资料请统一QQ发送给交易部钟婧超 QQ号:*********
七、保证金
(一)保证金55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50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买卖双方须在交易前用注册时绑定的账户向甘肃交易中心汇入足额保证金,并确认到账。
收款单位名称: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二)成交者预交的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一次性释放。
(三)未成交者预交的保证金交易结束后联系市场财务部退还。
八、交易手续费
竞价成交后,买卖双方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0.1%分别向甘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手续费。
九、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报价递减度为10元/次。交易会员可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甘肃市场”参与交易。到甘肃交易中心现场交易的,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十、其他
1.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2.《粮食竞价采购交易细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模板)等有关资料见甘肃粮网。
联系电话: 0931-*******(交易部)
0931-*******(财务部)
附件:
国家粮食甘肃交易中心
2022年7月25日
标签: 级储备菜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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