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DYS[CS]*******作者: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发布时间:2022-07-25 16:57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

乙方:福建省州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NDYS[CS]*******的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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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宁德技师学院东校区等;其他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1(年)负责对环境清洁、花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等;其他具体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叁拾肆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入场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德技师学院 (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项目位于宁德市蕉城南路56号,总占地面积158.8亩,建筑面积*****.61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宁德技师学院东校区、南校区。东校区包括共七号楼、垃圾堆放处、教工宿舍楼三栋、田径场等。南校区包括女生宿舍、男生宿舍、教学楼、综合楼、教工宿舍楼两栋、垃圾堆放处、食堂二楼楼梯、走廊及公共区域、后操场实训楼二楼楼梯、走廊及公共区域、校园公共区域垃圾桶保洁、放假期间校园公共区域保洁、南区机房区域。具体服务情况以实际校园情况为准。 5.2本项目服务包含了保洁、绿化等服务内容。 5.3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一。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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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25 采用按季度结算的方式,考核合格后第二个季度的首月15日内向宁德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用。
2 25 采用按季度结算的方式,考核合格后第二个季度的首月15日内向宁德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用。
3 25 采用按季度结算的方式,考核合格后第二个季度的首月15日内向宁德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用。
4 25 采用按季度结算的方式,考核合格后第二个季度的首月15日内向宁德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支付上个季度的保洁服务费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成交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前7个工作日内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以转帐、汇款、提交履约担保书或银行保函等形式支付给采购人),在项目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采用1+1模式,一年期满后,根据考核第一年服务状况良好,师生反映满意且通过考核后,可续签至学校搬迁新校区为止,停止执行合同。项目考核情况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退出。。

10、违约责任

10.1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乙方违约。如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宁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7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项目保洁服务、人员配置及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甲方: 宁德技师学院(宁德市闽东高级技工学校)乙方: 福建省州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宁德市蕉城南路56号住所: 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金山社区新华南路36-8号综合楼202
单位负责人: 阙少波单位负责人: 叶惠芹
委托代理人: 卢强委托代理人:陈延波
联系方法: 0593-*******
联系方法: 158*****15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307********* 账号: 591*****0310505

签订地点: 宁德技师学院

签订日期:2022年0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保洁服务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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