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沛县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PXTY-G2022-0024]
公开招标|《沛县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PXTY-G2022-0024]
《沛县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XTY-G2022-0024
项目名称:《沛县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万元
采购需求:《沛县水资源刚性约束“四定”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8月1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08月1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3、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4、“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
线上:供应商使用CA登陆“苏采云”系统自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16日北京时间09:30;
地点:供应商使用CA自行解密后“苏采云”系统自动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沛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2.地址:沛县新城区沛公路政务中心
3.采购项目联系人:左玉川
4.联系电话:189*****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九龙城商务楼四楼445室
联系方式: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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