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儋州市教育系统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儋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儋州市教育系统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儋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儋州市教育系统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现将《儋州市教育系统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儋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1日

儋州市教育系统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及海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重度残疾和多重障碍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切实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组??长:杨永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文玉(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局基础教育科科长、市融合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主任、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基础教育科,主任由李自珍兼任。领导机构人员如有工作岗位变动,由继任者相应接替。

二、送教意义

实施送教上门工作是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有效补充,是提高我市残障儿童少年普及程度、推进融合教育的重要途径。自2019年加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以来,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明显提高。

三、送教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不能到校就读、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或多重障碍儿童少年。

四、送教原则

1.遵循定期入户、免费教育原则,注重挖掘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2.采取面对面直接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教师在做好送教对象教育的同时,负责对家长进行相应的康复教育指导。

五、实施办法

(一)成立三级送教组织

1.市教育局成立局长为组长的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送教上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市特殊教育学校,各中学、中心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主管业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送教上门领导小组。

3.各责任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责任教师为成员的学校送教上门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市教育局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考核全市送教上门工作,制定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责任学校送教学生的备案和学籍管理。市融合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负责送教资料的选购、对送教责任教师进行培训、收集档案材料、建立电话服务咨询平台,为各校提供技术指导工作。

2.送教上门的主体责任由各中学、中心学校落实,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业务指导。

3.各学校负责制定本校送教上门实施方案,确定送教上门责任老师,做好送教上门保障工作。

4.各责任学校负责制定送教上门工作计划,确定送教责任教师,做实具体送教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档案整理和上报工作。

(三)加强考核力度

市教育局将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并列入市中小学考核细则,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送教上门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教育权利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落实。

(二)严抓落实

各有关学校要有专人分管,制定切实可行的送教方案,督促责任学校和教师落实送教上门工作。送教上门责任学校、责任教师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送教有记录、交流有记载、授课有内容、康复有方法。

(三)严格流程

严细送教工作流程,按照“掌握送教对象基本情况-与学生家长沟通-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总结-档案整理”的工作流程,扎扎实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每周送教1次。

(四)强化管理

各校要切实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使全体送教对象真正享受送教上门教育服务。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教师将严格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信息采集

对送教名单中还没有学籍的学生,各学校及时派专人按要求建学籍。?

六、送交内容

主要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送教育

1.学科类知识;

2.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

3.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送康复

1.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领域的补偿;

2.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

3.对家长进行专业康复知识指导。

(三)送温暖

切实了解残疾学生家庭存在的困难,发动社会爱心人士、企业、组织为其送上温暖与关怀,树立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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