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建设招标公告
河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建设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概况:
河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九龙县境内,是子耳河规划“一库三级”开发方案中的最后一个梯级。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闸址位于子耳乡老乡政府上游约1km处,厂址位于子耳河河口左岸河坪子台地,长约6068m的有压引水隧洞位于子耳河左岸,闸、厂址相距约7.3km。电站装机2台,总装机容量36MW。九龙县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南部,北抵甘孜州康定县,北东接雅安地区石棉县,东南和西南分别与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和木里县相邻。沿雅砻江左岸有九龙河口~锦屏一级电站的公路通过子耳河河口,从河口起沿子耳河左岸有简易公路通至电站闸址。电站厂房距九龙县县城约116km,到成都市距离大约为610km,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河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项目架构主要是在前端采集单元设计中采用生态水位下泄流量出水口、取水口的网络视频高清监测,实现本地平台实时掌控水流量视频数据;与此同时利用前端采集系统即通过水位定点遥测终端RTU和前端采集器来自动采集水位数据,并通过ADSL宽带、光纤或3G无线传输等方式实现数据的本地回传。同时与甘孜州水务局下泄流量监测系统州级监控中心通过专线网络互通互联来实现的定点实时画面、视频数据上传。
标的物:河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建设。
下泄流量监测系统应符合甘孜州水务局下发的甘水发【2013】67号“关于切实开展好水电站下泄流量、取用水量的在线监测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所用设备应满足《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SL-651)要求,并通过甘孜州水务局下泄流量监测系统州级监控中心平台联机测试;下泄流量监测系统需满足全天候在线运行,保证取水、下泄生态流量过程监测的完整性和实时自动传输。
现 河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建设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 河口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测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下泄流量数据采集终端、下泄流量监控终端、取用水量监控终端、本地管理平台。
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及相关试验,并通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正式签订后9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施工,并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相应或以上技术资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完成同类型项目经验不少于2个水电站的建设接入工作,并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完成竣工验收。
3、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无投诉记录;投标人未按期保质保量全面履行以前所签合同,将被认为是对本招标项目没有投标资格的充分理由。
4、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3 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主要人员的资格:执行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2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产品质量。
7、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其它:投标人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六、投标限制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为本招标工程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或其关联公司;
2)已被聘为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的监理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七、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4 年12 月24 日至 12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点至12点(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点至17点30分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邮购两种方式。
1、面售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2、网售
申请网售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投标人名称: ;
(2)投标人详细地址: ,邮编: ;
(3)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办公室电话 、传真 、邮箱号码: 。
(4)标书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 项目标书款)。
招标人确认标书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在投标时领取,如投标人要求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款。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采用邮购方式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持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招标人将在投标时核对投标人资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原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3、标书费用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邮购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为 201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 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二楼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201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 时在指定地点开标。投标时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五凌电力公司 邮编:410004
联 系 人:覃晓玲 电子邮箱:wlzbcg188@163.com
电 话:****-******** 传 真:****-********
2、现场联系人:杨宁湖 电 话:183*****281
余学春 电 话:137*****977
3、标书款汇款帐户信息:
户名: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成都市建行五支行
特别说明:汇款单上必须注明所购项目名称及购标单位名称(可写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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